政策利好接踵而至,價值ETF(510030)收漲1.08%,日線三連陽!機構:看好高股息紅利資產配置價值

今日(9月20日),部分高股息風格個股延續強勢。聚焦“高股息+低估值”大盤藍籌股的價值ETF(510030)全天大部分時間紅盤震盪,尾盤再度拉升,最終場內價格收漲1.08%,日線三連陽。

成份股方面,有色金屬、交通運輸、地產等板塊部分個股漲幅居前。截至收盤,西部礦業大漲2.81%,中遠海控、招商輪船等亦漲超2%,保利發展、陝西煤業、江西銅業等多股漲超1%。

近期,國內外利好頻出,疊加價值ETF(510030)標的指數180價值指數估值仍處低位,當前或為指數較好配置時機。

【全球多地掀起“降息潮”】

在美聯儲罕見降息50個基點後,全球多地掀起一輪“降息潮”。南非央行降息25個基點至8%,自2020年以來首次放鬆政策。卡塔爾央行降息55個基點,巴林央行、約旦央行、阿聯酋央行降息50個基點,科威特央行降息25個基點。而在此前,北京時間9月12日,歐洲央行也已進行了今年來的第2次降息。

中金公司表示,海外降息對我國經濟金融運行或將產生多方面積極影響,包括為中國提供了政策空間,有助於緩解資金流出壓力和彙率壓力,降低企業融資與財務成本,提振出口企業需求等。

值得注意的是,價值ETF(510030)標的指數180價值指數成份股多為北向資金重倉股,且涵蓋金融、基建、能源等國民經濟核心行業龍頭個股,或將較大程度獲益於海外降息週期的開啟所帶來的資金流入以及外需的提振。

【地產再出重磅政策】

北京市優化房地產政策,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優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規則,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

業內人士認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意味著在稅費繳納等過程中,非普宅與普宅將執行同等要求,有助於降低購房者置業成本,推動改善性住房需求釋放。也有機構表示,後續的房地產政策或仍將延續寬鬆基調,購房需求仍有釋放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 價值ETF(510030)標的指數成份股中包含保利發展、新城控股、海螺水泥等地產及地產產業鏈龍頭,或將較大程度獲益於購房需求的提振。

【180價值指數仍處估值低位】

Wind數據顯示,截至昨日收盤,價值ETF(510030)標的指數180價值指數市淨率為0.79倍,位於近10年來14.71%分位點的低位,中長期配置性價比凸顯。

展望後市,中信證券認為,從配置策略來看,在長久期國債利率不斷下行的環境中,高股息紅利的底倉價值依舊存在,但在結構上要規避有基本面波動風險的品種,目前已充分反映海外衰退風險的出海板塊中的優秀公司具備配置價值。後續隨著政策、價格和外部三大信號繼續逐步驗證,預計投資者配置的重心將再度轉向績優成長方向。

東興證券建議繼續關注兩條主線:(1)在利率中樞下行趨勢之下,資產荒壓力預計延續,長期看好高股息紅利資產配置價值。分紅穩定性、可持續性強;且在被動基金擴容、引導中長期資金入市的背景下,資金面有較強支撐。(2)近幾年上市銀行板塊內估值已充分收斂,業績領先中小銀行估值相較板塊並沒有顯著溢價;短期建議關注業績確定性銀行估值修復機會。

價值投資,選擇“價值”!價值ETF(510030)緊密跟蹤上證180價值指數,該指數以上證180指數為樣本空間,從中選取價值因子評分最高的60只股票作為樣本股,覆蓋24只“中字頭”個股!上證180價值指數成份股均為“低估值+高股息”大盤藍籌股,包括中國平安、招商銀行、工商銀行等金融板塊龍頭股,以及基建、資源等板塊龍頭股,成份股股息率高,在波動行情中具有較好的防禦屬性。

本文圖片、數據來源於Wind、滬深交易所、華寶基金等,截至2024.9.20。風險提示:價值ETF被動跟蹤上證180價值指數,該指數基日為2002.6.28,發佈日期為2009.1.9。指數成份股構成根據該指數編製規則適時調整,其回測曆史業績不預示指數未來表現。180價值指數近5個完整年度的漲跌幅為:2019年:19.49%;2020年:-3.17%;2021年:-3.37%;2022年:-11.74%,2023年:-4.13%。文中提及個股僅為指數成份股客觀展示列舉,不作為任何個股推薦,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現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個股、評論、預測、圖表、指標、理論、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為參考,投資人須對任何自主決定的投資行為負責。另,本文中的任何觀點、分析及預測不構成對閱讀者任何形式的投資建議,華寶基金亦不對因使用本文內容所引發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負任何責任。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產品。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根據基金管理人的評估,價值ETF的風險等級為R3-中風險,適合適當性評級C3(平衡型)及以上投資者。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以上基金進行風險評價,投資者應及時關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適當性意見,各銷售機構關於適當性的意見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銷售機構所出具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評價結果不得低於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風險等級評價結果。基金合同中關於基金風險收益特徵與基金風險等級因考慮因素不同而存在差異。投資者應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選擇基金產品並自行承擔風險。中國證監會對以上基金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該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基金投資須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