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股逆市崛起!化工ETF(516020)盤中上探1.39%!板塊近5日吸金189億元,機構高呼行業景氣或邊際回暖
化工板塊今日(12月3日)逆市上漲!反映化工板塊整體走勢的化工ETF(516020)多數時間紅盤震盪,盤中場內價格最高漲幅達到1.39%,午後略有回落,截至收盤,逆市漲0.38%。
成份股方面,鉀肥、鋰電、石化等板塊部分個股漲幅居前。截至收盤,杭氧股份飆漲5.56%,亞鉀國際大漲4.37%,恒逸石化、藏格礦業、華峰化學等多股跟漲超2%。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或受益於“反內卷”行情,化工板塊表現顯著占優。數據顯示,截至今日收盤,化工ETF(516020)標的指數細分化工指數年內累計漲幅已達到28.13%,顯著優於同期上證指數(15.7%)、滬深300指數(15.15%)等A股主要指數。

註:統計區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細分化工指數近5個完整年度的漲跌幅為:2020年,51.68%;2021年,15.72%;2022年,-26.87%;2023年,-23.17%;2024年,-3.83%。指數成份股構成根據該指數編製規則適時調整,其回測曆史業績不預示指數未來表現。
資金面上,基礎化工板塊近日吸金不斷。數據顯示,截至今日收盤,基礎化工板塊單日獲主力資金淨流入18.77億元,淨流入額在30個中信一級行業中位居第3;近5日,基礎化工板塊累計獲主力資金淨流入額更是高達189.71億元,淨流入額在30個中信一級行業中高居第2。

中原證券指出,隨著反內卷政策的持續推進,在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等多項舉措作用下,未來化工行業的供給端約束有望明顯加強。同時隨著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力度的下降,行業產能過剩的格局有望逐步扭轉,推動景氣的逐步複蘇。疊加環保、安監、減排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的提升,對化工行業供給側迎來新的約束,推動行業格局的優化與高質量發展。
其同時表示,隨著化工行業整體固定資產投資力度的放緩以及需求複蘇的推動,未來行業整體景氣有望邊際複蘇,盈利有望底部回升。其中部分子行業由於成本端優勢、供給端約束和需求端複蘇等積極因素,行業景氣度表現相對較好,從而帶來結構性的投資機會。
從估值方面來看,當前化工板塊仍具配置性價比。數據顯示,截至昨日(12月2日)收盤,化工ETF(516020)標的指數細分化工指數市淨率為2.33倍,位於近10年來39.73%分位點的相對低位,中長期配置性價比凸顯。

展望後市,中國銀河證券表示,2024年以來化工行業資本開支迎來負增長,隨著“反內卷”浪潮襲來及海外落後產能加速出清,供給端有望收縮。“十五五”規劃建議“堅持擴大內需”為未來五年定調,疊加美國降息週期開啟,化工品需求空間打開。其認為,供需雙底基本確立,政策預期強力催化,2026年化工行業或迎週期拐點向上,開啟從估值修復到業績增長的“戴維斯雙擊”。
中原證券認為,2024年以來內外需求逐步發力,帶動汽車、家電、紡織服裝等領域需求溫和複蘇。未來隨著我國宏觀經濟持續向好與消費刺激政策的推動,化工行業下遊需求有望繼續複蘇,未來行業景氣有望邊際回暖。
如何把握化工板塊反彈機遇?借道化工ETF(516020)佈局效率或更高。公開資料顯示,化工ETF(516020)跟蹤中證細分化工產業主題指數,全面覆蓋化工各個細分領域。其中近5成倉位集中於大市值龍頭股,包括萬華化學、鹽湖股份等,分享強者恒強投資機遇;其餘5成倉位兼顧佈局磷肥及磷化工、氟化工、氮肥等細分領域龍頭股,全面把握化工板塊投資機會。場外投資者亦可通過化工ETF聯接基金(A類012537/C類012538)佈局化工板塊。
來源:滬深交易所等,截至2025.12.3。
風險提示:化工ETF被動跟蹤中證細分化工產業主題指數,該指數基日為2004.12.31,發佈於2012.4.11。指數成份股構成根據該指數編製規則適時調整,其回測曆史業績不預示指數未來表現。文中提及個股僅為指數成份股客觀展示列舉,不作為任何個股推薦,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現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個股、評論、預測、圖表、指標、理論、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為參考,投資人須對任何自主決定的投資行為負責。另,本文中的任何觀點、分析及預測不構成對閱讀者任何形式的投資建議,亦不對因使用本文內容所引發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負任何責任。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產品。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根據基金管理人的評估,化工ETF風險等級為R3-中風險,適宜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資者,適當性匹配意見請以銷售機構為準。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以上基金進行風險評價,投資者應及時關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適當性意見,各銷售機構關於適當性的意見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銷售機構所出具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評價結果不得低於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風險等級評價結果。基金合同中關於基金風險收益特徵與基金風險等級因考慮因素不同而存在差異。投資者應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選擇基金產品並自行承擔風險。中國證監會對以上基金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基金投資須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