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彈弓向高空發射鋼珠百餘發擊碎多戶窗戶玻璃,被判緩刑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一男子用彈弓向高空發射鋼珠,造成多處高空玻璃破裂,被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居住在深圳市龍華區某小區某單元25層的譚某某,喜好彈弓射擊。2021年3月,譚某某從網上購買彈弓和鋼珠。同年4月,譚某某在明知高空發射鋼珠,可能造成不特定人財物傷害的情況下,仍在自家書房朝外發射鋼珠,將相鄰單元26層、27層公共區域窗戶玻璃擊碎。此後至同年7月1日期間,譚某某又從家中陽台朝外頻繁發射鋼珠100餘發,分別擊碎其他樓棟7位住戶的窗戶玻璃,引起小區內住戶心理恐慌。

2021年7月3日11時許,民警在譚某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場繳獲彈弓1把及鋼珠若干。譚某某到案後,賠償了所有被害人的玻璃損失共計7720元,並取得所有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譚某某使用彈弓向居民樓發射鋼珠,造成多處高空玻璃破裂,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雖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發後,譚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鑒於譚某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判處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法院依法對其宣告緩刑。綜上,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判決後,譚某某服判息訴。目前,本案一審判決已生效。

(原標題:一男子向高空發射鋼珠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