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違法不處罰,給假期自駕遊更多人情味兒|新京報快評

▲近年來,國內旅遊市場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自駕遊。圖/新華社▲近年來,國內旅遊市場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自駕遊。圖/新華社

“因地理環境不熟悉造成的輕微交通違法,以教育告知為主,不予處罰。”

臨近“五一”假期,來自湖南長沙交警的這則消息讓人感到暖心。與此同時,長沙還倡導市民“把長沙城讓給外地遊客”,鼓勵市民“要麼不出門,出門出遠門”,也讓網友直呼“長沙人太懂味”。

實際上,根據公開信息,節前多地交警都出台了類似措施,對外地旅遊車輛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實施柔性執法,“只糾正、不處罰”,不使用罰款、扣分等措施,確保出行順暢,為遊客創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諸多跡象顯示,“報復性出遊”將在今年“五一”井噴出現。為了靈活安排行程,去一些公共交通不方便達到的地方,很多遊客選擇了自駕遊。但是,自由遊客到了陌生的目的地,因為不熟悉地理環境,常常一不小心就交通違法,給原本開開心心的假期“添堵”。

過去,一些地方在部分路段交通執法過於嚴苛,不熟悉路況的自駕遊客動輒扣分。有的租車自駕的遊客,處理扣分、繳納罰款都是一件麻煩事。凡此種種,都給了外地遊客不好的體驗,既無助於交通安全,也不利於城市開放、包容的形象建設。

對輕微交通違法不予處罰,體現了執法的人情味兒,也是旅遊目的地的正確迎客姿態。節假日車流量本來就大,很多外地司機在當地初次違法屬於“無心之失”。實施柔性執法,一樣可以達到交通安全警示的效果。

對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不予扣分、罰款等處罰,有充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比如,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是自駕司機常見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輕微交通違法不予處罰的做法,一些地方也不局限在節假日。2021年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也對此明確: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近年來,自駕遊出行熱度持續飆升。尤其是今年,有租車平台數據顯示,截至目前,“五一”期間日均取車預訂量同比增長超6倍,與2019年同期相比也有顯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對於自駕遊客實施柔性執法的經驗做法,不妨推廣到全國各地,並形成常態化制度,讓自駕遊卸下心理包袱。“不知者無過”,針對不熟悉地理環境的外地自駕遊客實施柔性執法,也更能體現公平正義。

當然,自駕遊客前往陌生城市,也有必要提前規劃好路線,做到“心中有數”。如今,各種導航軟件提醒司機路況的功能很完善,而提前熟悉自駕路線,也能避開違法風險,盡最大程度文明、安全駕駛。

在陌生路段開車,自駕遊客更要打起精神,改掉不良駕駛習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謹慎駕駛。切不可因為對輕微違法“網開一面”,就毫無顧忌,置交通安全於不顧——畢竟,高高興興出門,也要平平安安回家。

撰稿 / 王鍾的(媒體人)

編輯 / 何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