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單價8萬樓盤外牆多處不平、地庫滲水,當地住建局已介入
近日,廣州天河壹品的多位購房人向新京報記者反映:「天河壹品交房不到半年,有部分樓棟外牆出現鼓包不平、牆皮脫落等問題,此外還有地庫出現大面積漏水、滲水。」
據瞭解,目前,廣州市天河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簡稱「天河區住建園林局」)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處理此事。而天河壹品項目的開發商表示,正在對購房人所反映的部分問題進行整改,但尚未給出具體明確的處理方案。
焦點1:
部分樓棟外牆出現質量問題?開發商稱「不平整屬於工藝、觀感等問題」
據天河壹品的部分購房人介紹,天河壹品位於廣州市天河區車陂街道,於2021年開盤,開盤時的均價約為8萬元/平方米。該項目的開發商為廣州市城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廣州城德」)。
「我們是在2022年底收房的,交房不到半年時間,就發現這個樓盤的質量與購買的價格並不匹配。從我家的陽台往外看,可以看到一整面外牆出現了多處空鼓和起皮,肉眼可見存在不平整的情況。」天河壹品的購房人李月(化名)說。
根據部分業主提供的照片和影片,新京報記者發現天河壹品的多棟樓外立面出現起皺、鼓包的現象,有一些牆面還出現了掉漆、裂紋以及牆皮脫落。
「在部分購房人的多次反映之下,開發商先後幾次對外牆進行了修補,剷平了一些不平整的牆面,並進行了維修。」李月稱。
對於開發商的上述處理方案,一些購房人並不認可,他們表示:「如果不對外牆進行徹底處理,只是‘小修小補’解決不了問題。」
今年3月底,廣州城德出具了一份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外牆檢測報告。該機構檢測抽樣了天河壹品一期1-6樓牆面的平整度情況,結果顯示所有樣本均滿足規範允許偏差要求,合格率為100%。
4月24日,廣州市天河區住建園林局就購房人反映的天河壹品房屋質量及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複函表示,在外牆質量問題方面,經核查,該項目外立面施工符合設計圖紙要求,驗收程序資料齊全,第三方平整度檢測評定技術報告顯示立面垂直度及平整度均滿足規範允許偏差要求。對於外牆肉眼觀感不平整的情況,該局已督促開發商盡快出具處理方案,待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進行落實。對於內外牆的質量問題,開發商已承諾加強排查,全面整改。
為了進一步瞭解此事處理進展,新京報記者以購房人身份與廣州城德方面取得聯繫,相關負責人回覆稱:「我們正在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已經安排人員進行處理,必定是人工操作施工,確實出現了一些不平整的問題,但施工滿足國家規範,屬於工藝、觀感等問題。」
對於下一步的處理辦法,上述負責人表示:「待徵詢政府主管部門的意見之後,才能出具確定的處理方案,再進行公佈。」
對於這些問題,部分購房人認為,開發商應對外牆裝飾抹灰工程進行全面檢測並整改,需明確產生不平整等問題的原因,以及能徹底解決的整改方案。對外牆裝飾抹灰工程進行全面檢測並整改滿足相關規範要求。整改方案的商討及製定過程,應由業主代表實時參與及審核確認,由業主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從行業規範方面來看,柏濤建築設計(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執行總經理劉仙海介紹, 根據《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18)規定,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應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和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普通抹灰表面應光滑、潔淨、接槎平整,分隔縫應清晰;抹灰分隔縫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棱角應整齊;水性塗料塗飾工程應粘結牢固,不得漏塗、透底、開裂、起皮和掉粉;複層塗料的塗飾質量顏色應均勻一致,光澤基本均勻,不允許出現咬色和反堿,噴點疏密程度應均勻,不允許連片。
4月26日,廣州市天河區住建園林局相關工作人員就此事回覆記者稱:「現在這個項目有些牆的觀感還是有問題的,我們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整改,尤其一些脫皮、破損本身就屬於一種質量問題,肯定會要求開發商按照質量問題維修。」
焦點2:
車庫大面積滲水?開發商稱「安排專業施工單位進行維修」
除外牆問題外,部分購房人在最近發現了新問題。據部分購房人介紹,天河壹品地下工程出現大面積漏水、滲水,地下工程牆壁有大片的水漬,地下工程局部抹灰因長期受水漬浸泡,已出現大面積脫落。部分地方經過開發商搶救式修復之後,大面積汙濁,大面積色差。同時,地下工程牆壁已出現開裂現象,嚴重影響地下工程及地上建築主體安全。
部分購房人提出,因地下工程出現大面積漏水、滲水,要求開發商對地下工程及相關隱蔽工程進行檢測與整改。在購房人與質監站的共同監督下,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地下工程進行評估,確認地基及結構基礎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地下工程長期大面積的漏水與滲水是否對建築主體結構造成影響。對地下工程所用混凝土進行檢測,核定混凝土抗滲等級是否滿足規範要求。全面檢查整改地下工程牆面、頂板等是否存在裂縫,檢查地工程防水是否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廣州城德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車庫滲水等問題,公司會安排專業施工單位進行維修,肯定能堵住漏水點。」
從行業規範角度來看,劉仙海表示,根據《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8-2011)規定,地下工程防水等級2級規定不允許漏水,結構表面可有少量濕漬。房屋建築地下工程總濕漬面積不大於總防水面積 (包括頂板、牆面地面)的1‰;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積上的濕漬不超過2處,單個濕漬的最大面積不大於0.1平方米。
對此,廣州市天河區住建園林局的相關工作人員就此事回應記者時表示:「現在主要用堵漏的工藝進行維修,但不是看到哪裡漏水就堵哪裡,要有一個比較周全的處理方案。我們正在跟蹤處理此事,已經要求開發商進行審查,出具全面具體的專項處理方案。同時,也要求設計單位對房屋結構安全出具意見。」
律師:
竣工驗收備案不等於房子一定合格
對於上述購房人所反映的情況,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楊登基律師表示,現在天河壹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房屋質量問題發生的原因以及解決房屋質量問題的辦法。建議相關各方達成一致意見,並就上述兩個問題共同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
據楊登基律師介紹,一般情況下,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證件只是交付房屋的法定條件。但是,這並不代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證件不能被推翻。如果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購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申請質量檢測鑒定。
「如果經檢測鑒定房屋存在重大不合格的問題,購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約並賠償損失。但是,如果房屋僅存在質量瑕疵問題,應由開發商在保修期內負責維修。」楊登基律師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武新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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