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不成當街捅殺女子”兇手被判死刑,未道歉並提出上訴

澎湃新聞記者 陳緒厚  實習生 謝渝鳳

因求愛遭拒絕,湛江一男子黃某南當街捅殺了前女同事陳某萍。據起訴書,死者陳某萍一共被捅16刀。殺害陳某萍後,黃某南曾計劃殺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經家人勸說才中止繼續作案自首。

5月22日,黃某南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在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澎湃新聞從被害人陳某萍的家屬處瞭解到,當日下午,湛江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黃某南死刑。據參與庭審的旁聽人員介紹,宣判後,黃某南當庭提出上訴。

據陳某萍的家屬介紹,在5月22日的庭審中,黃某南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公訴人建議判處黃某南死刑。對於作案動機,黃某南表示,追求被拒絕後,覺得很沒面子、“不開心”,遂萌生了殺害陳某萍的想法。黃某南也承認,他曾預謀殺害另外三位同事。在最後的陳述階段,當聽到公訴人建議判處死刑時,黃某南可能“有觸動”,表示對自己的行為“後悔”。

5月22日,此案一審在湛江中院開庭審理。家屬供圖5月22日,此案一審在湛江中院開庭審理。家屬供圖

男子當街捅前女同事16刀並曾預謀殺害另三名前同事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歲的被害人陳某萍是湛江遂溪縣人,生前是湛江市一酒店會議部員工。據其姐姐陳詠琪介紹,這家酒店是當地一所高檔酒店,讀中專時陳某萍曾在該酒店實習,畢業後留在這家酒店工作。

在街上持刀殺害陳某萍的,是她的前同事黃某南。案卷材料顯示,黃某南於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湛江市坡頭區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黃某南在湛江遂溪縣某公司工作。2022年3月,黃某南進入上述酒店工程部任職電工,並於同年6月從該酒店離職。

陳詠琪向澎湃新聞表示,陳某萍和黃某南雖同在一家酒店,但由於兩人所在部門不同,平時沒什麼接觸。案發前,在微信視頻電話中,陳某萍曾多次跟姐姐提過,黃某南一直纏著她,要她做他女友,不然就要殺她。她沒有搭理黃某南,覺得他這個人“很奇怪”。

離職後,黃某南仍糾纏騷擾陳某萍,並曾威脅其人身安全。2022年12月9日17時許,陳某萍在街上被黃某南持刀殺害。

起訴書稱,2022年12月,黃某南提前在陳某萍的電動車上安裝了定位器;被刺時,陳某萍曾向黃某南認錯求饒,但黃某南沒有收手。陳某萍一共被捅了16刀。此外,在產生殺害陳某萍的念頭時,黃某南也產生了順帶殺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的念頭,動機是他認為三位前同事曾因工作、生活問題責罵、批評他,便記恨在心。為此,黃某南事先自製電人工具,並進行了“踩點”。殺害陳某萍後,黃某南潛逃,準備去電殺上述三名前同事,後在其姐姐的勸說下,黃某南才自首。

湛江市檢察院認為,黃某南因個人情感、工作問題等不如意而遷怒、報復他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並已著手實行作案,意圖殺死三人,後自首中止,其情節、後果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黃某南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

家屬認為此前報警未被重視警方:不存在不作為

值得注意的是,在陳某萍被害的幾個月前,她曾當街遭黃某南騷擾以及持刀威脅。

據起訴書披露,從酒店離職後,黃某南仍糾纏騷擾陳某萍,並曾威脅其人身安全。2022年7月28日,黃某南攔下騎電動車回家的陳某萍,持刀威脅陳某萍做其女朋友,遭到陳某萍拒絕。黃某南欲用刀刺陳某萍,因在場同事等人勸阻並有路人在場,黃某南只得放棄而離開。

相關聊天截圖顯示,此次被黃某南威脅後,陳某萍和朋友在微信聊天時表示,“報警處理了”。陳某萍還表示,當時,黃某南拉她上衣時,她看到了刀,感到非常害怕,幸好有同事出手相助。“他之前就威脅過我,做他女朋友。可我根本沒跟他聊天,任何關係都沒有。”

對於陳某萍這次被威脅的經曆,陳詠琪表示,因忍受不了黃某南的糾纏,陳某萍曾拉黑過黃某南的微信,黃某南遂來攔陳某萍,要求加回微信;事發後,陳某萍所在的酒店曾報警。

2022年7月28日,陳某萍被黃某南持刀威脅。事後,陳某萍和朋友在微信聊天提到,她和黃某南沒什麼關係,也沒怎麼聊天。微信截圖 

據中國新聞週刊此前報導,陳某萍生前就職的酒店人事部負責人表示,得知陳某萍被持刀威脅後,他一邊安排相關人員安撫員工,一邊聯繫派出所報備情況,“因為我也不瞭解詳細的經過,(打110)條件也不符合,只能向派出所領導反饋了情況。後來領導也有回覆,確實也去了嫌疑人家裡”。

陳詠琪表示,隔了幾天,酒店領導跟他們反饋說,警察去過黃某南家裡,黃某南不在家,便和黃某南的家屬叮囑了幾句。在整個處置過程,警方未聯繫過陳某萍及其家屬,沒有做筆錄,也沒有給報警回執。

據陳某萍的家屬介紹,在5月22日的一審中,公訴人也提到,2022年7月28日,陳某萍遭黃某南持刀威脅後,酒店方面有報警,當時警方去了黃某南家裡,見到了其姐姐。

陳某萍被害後,家屬認為,對2022年7月的報警,當地警方的處置存在問題,遂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2022年12月20日,湛江市公安局作出的《轉送信訪事項告知單》顯示,陳某萍的家屬反映嫌疑人黃某南於2022年7月28日曾持刀威脅陳某萍,當時已向湛江市公安局赤崁分局沙灣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未出警處理,未依法傳喚嫌疑人,導致陳某萍於2022年12月9日被殺害。家屬認為該派出所涉嫌不作為,要求依法處理。根據領導批示及《信訪工作條例》屬地管理原則,湛江市公安局已轉市公安局赤崁分局依法核查處理。

此前,陳某萍向澎湃新聞表示,對於他們的舉報,湛江市公安局赤崁分局工作人員曾口頭答覆過家屬,稱警方不存在不作為,但並未向家屬透露當時的出警處置過程。

湛江市公安局赤崁分局答覆稱,沙灣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為的情況。家屬供圖湛江市公安局赤崁分局答覆稱,沙灣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為的情況。家屬供圖

5月12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崁分局作出的《處理告知書》顯示,該公安分局表示,經核查,沙灣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為的情況。 

本期編輯 邢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