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馬路不看手機:浙江已有多地立法糾正斑馬線“低頭族”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批準通過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決定》,針對過馬路看手機等行為,增加“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的規定。

移動互聯網時代,手機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同時“低頭族”也無處不在,其中“馬路低頭族”更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各地因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為糾正斑馬線“低頭族”現象,除寧波外,浙江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如2019年開始實施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違反者處警告或10元罰款。《條例》施行後不久,當地便開出了第一張行人過馬路看手機的罰單。

2020年1月起實施的《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也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的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條例》指出,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嬉鬧,違反規定者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2021年4月修訂的《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原來“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的基礎上增加了對行人的要求,規定行人在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快速通過、不停留不嬉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