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學師生戀零容忍,才不會有“學術妲己” | 新京報快評

轉自:新京報評論

禁止大學師生戀,應儘早提上我國大學管理制度建設議事日程。

▲女博士畢業答辯視頻引發輿論關注後,相關校方都作出了積極回應。圖/社交媒體平台截圖女博士畢業答辯視頻引發輿論關注後,相關校方都作出了積極回應。圖/社交媒體平台截圖

文 | 熊丙奇

近日,華南理工大學一名蘇姓女博士的畢業答辯視頻,引發輿論關注。據一份公示名單顯示,蘇某被四川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院公示為“特聘副研究員”。後據中國青年報報導,網傳該女博士疑介入導師顧某婚姻,顧某還帶其發表高水平論文。

對此,華南理工大學發佈情況說明稱,“經核實,顧老師已於2023年2月調離我校,不再是我校教師。對網民反映的有關事宜,學校高度關注,已經組織調查小組予以核查,如存在學術不端或師德師風問題,學校將持續保持零容忍態度,予以嚴肅處理。”

而四川大學也針對網絡上出現“關於本校1名顧姓引進教師及其曾經指導的1名博士生的有關討論”發表聲明稱,學校對此高度重視,現已啟動相關調查工作。學校對教師師德失範問題“零容忍”。

從目前的媒體報導信息看,蘇姓女博士疑因介入導師顧某的婚姻,和導師有親密關係,進而得到導師的“學術照顧”,且不惜損害其他學生的利益,由此被稱為“學術妲己”。

2020年發佈的《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明確,研究生導師應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人文關懷,關注研究生學業、就業壓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且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與研究生發生不正當關係。如果網傳信息屬實,當事導師已然涉嫌違反該準則,將被追究責任。這需要學校的教授委員會與學術委員會,啟動嚴肅的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做出處理。

有媒體對此評論稱,“學術妲己”的存在,是因為有“學術紂王”。這其實是有些言過其實了,是單純在利益交換層面上的一種探討。從人性角度看,如果導師和學生有真實的親密關係,也可能出現在評分、評優、配置資源時,對有親密關係的學生給予特殊優待,進而破壞教育公平和學術公平,侵犯其他學生的平等、合法權利。

縱觀世界範圍的大學管理,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普遍採取的辦法都是禁止師生戀。如美國,早在1984年,哈佛大學就出台了美國大學的第一個禁止師生戀的校規,禁止教授甚至包括教授的學生助理,和其直接教授與指導學生之間有浪漫關係。

之後,美國很多大學都製定了禁止師生戀校規。2015年,哈佛大學還修改相關條例,明令禁止本科學生與學校教師發生“戀愛或性關係”,將針對本科生師生戀的禁令,擴展到所有學校教師。

禁止師生戀,是基於利益迴避原則,即教師不得利用自己的職權引誘學生和自己發生親密關係,也不得用職權為有親密關係者謀求特殊教育利益和學術利益。2021年,我國教育部發佈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明確製止中小學教職工與學生發生戀愛關係。對於大學,我國雖然禁止導師和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但如果導師和學生談戀愛,則很難受這一規定的約束。

不僅如此,大學師生戀甚至被我們的部分輿論認為是美談,認為不應干涉作為成年人的戀愛權利與戀愛自由。這當然是一種認知誤區。因為,哪怕是“合法”的親密關係,也可能出現破壞師生關係、影響教育公平和學術公平的大問題。

有鑒於類似事件多發的當前現實,應該在我國的大學管理制度建設中,認真審視導師和學生發生親密關係,從利益迴避角度出發,明晰導師權責,儘早把禁止大學師生戀提上議事日程,方能杜絕“學術妲己”得勢現象,維護一方校園淨土。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 / 何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