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6年副市長的他,被開除黨籍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8月20日消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巴彥淖爾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學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王學君(資料圖)王學君(資料圖)

經查,王學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親屬和他人謀利;以權謀私,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對烏拉特前旗礦區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失管失察,違法為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造成財政資金損失;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開發房地產、撥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王學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學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公開簡曆,王學君生於1962年1月,長期在巴彥淖爾市工作,曆任杭錦後旗團委書記、旗委組織部副部長,五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五原縣委副書記等職。

2004年,王學君調任烏拉特前旗旗委副書記,2006年兼任紀委書記,2008年任烏拉特前旗旗長,2011年任烏拉特前旗旗委書記。

2015年,王學君任巴彥淖爾市副市長,繼續兼任烏拉特前旗旗委書記,2016年卸任旗委書記職務,繼續擔任巴彥淖爾市副市長。

2021年8月,王學君被免去巴彥淖爾市副市長職務,今年5月被查。

王學君在烏拉特前旗先後擔任旗長、旗委書記共8年。此次通報中指出,王學君對烏拉特前旗礦區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失管失察,違法為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造成財政資金損失。

據生態環境部官網消息,2022年3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內蒙古自治區發現,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礦山開採長期無序發展,大面積露天開採生態破壞嚴重,越界開採等違法違規問題突出,近3萬畝荒漠草原被違法侵佔,給原本脆弱的生態系統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害。

此外,今年8月18日消息,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祖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