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丨8月份 醉駕(數值)前十名單

為進一步警示廣大機動車駕駛人,有效減少嚴重交通違法和預防各類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門曝光8月份查處的醉駕(數值)前十名名單。提示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充分認識酒駕、醉駕交通違法的嚴重危害,自覺遵守各項交通安全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十大醉酒(數值)名單

本次公佈的違法數據中,醉駕前十的車輛均為小型客車。其中,排名首位的「醉酒司機」血液酒精含量達312mg/100ml,為醉駕標準(80mg/100ml)的4倍多。截至目前,上述曝光的醉駕違法行為,均已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醉駕司機也將依法被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典型案例

8月7日晚10時54分許,公安寧河分局交警支隊蘆台大隊在光華路沿線攔檢一輛 號牌為「津R***17」的小客車時,發現車輛駕駛人洪某某涉嫌醉駕違法。後經醫院抽血檢測及相關部門鑒定,洪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312毫克,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目前,洪某某已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並被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危害極大,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廣大機動車駕駛人應切實提高交通守法和安全意識,消除各種僥倖心理。目前,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建立了常態化的涉酒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機制,在定期開展全市集中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各交管部門開展區域午檢、夜檢、夜後檢行動,通過開展「全天候、全區域、全覆蓋」的治理行動,嚴查酒駕醉駕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保障交通秩序安全暢通有序。

酒駕、醉駕違法成本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2000元以下罰款+一次記滿12分

●二次及以上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對於醉酒駕車犯罪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依據《刑法》的規定均構成危險駕駛罪,對駕駛人處拘役1至6個月,並處罰金。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人身損害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後,有權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

若是酒駕、醉駕違法引發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可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約;公民不能入黨、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參軍或報考軍校無法通過政治審查;從事出租車、貨車、客運車輛等營運行業的駕駛人,更是面臨失業的危險;行政機關公務員要被給予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