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副區長曾在歌舞廳打架子鼓補貼家用,經營權力後受賄超千萬
9月22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文披露了南充市嘉陵區原副區長趙少雄案的細節。文章稱,趙少雄早年常利用晚上下班時間,到歌舞廳打架子鼓賺錢,嚐到權力變現甜頭後一發不可收拾,晚上也不再去打架子鼓了,一門心思經營權力。
趙少雄,男,漢族,1966年6月生。1985年,師範院校畢業的趙少雄被分配到鄉鎮教書,5年後通過個人努力考到市級相關部門工作。之後長達10餘年的時間,他先後在南充市嘉陵區建設局、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

作為家中第一代從農村打拚進城的奮鬥者,趙少雄身上背負著不小的經濟壓力。為了補貼家用,趙少雄常常利用晚上下班時間,到歌舞廳打架子鼓賺錢。他稱,到城裡面來工作過後一貧如洗,住房很睏難、擠,三代人住在一個十多平方的房子裡。早年的“錢夢”和曾經的“房痛”,使他對金錢的擁有和對購房的衝動日益強烈。
四川省紀委監委表示,由於缺乏對紀法的敬畏之心,這樣的慾望使得趙少雄在手握權力之後,將權力作為個人“圓夢”和“療傷”的工具埋下了伏筆。轉眼到了1995年,趙少雄被南充市嘉陵區建設局任命為招標辦主任、拆遷辦副主任。面對社會上的“圍獵”和誘惑,他幾乎毫無招架之力。

1995年9月的一天,一個專門拆收舊房殘值的老闆找到趙少雄,感謝其在日常工作中的關照,硬塞給他一個800元的紅包。當時,趙少雄一個月工資300元,晚上在歌舞廳打架子鼓600元。800元對他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數字。南充市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劉重稷介紹,嚐到權力變現甜頭的趙少雄開始一發不可收拾,晚上也不再去歌舞廳打架子鼓,而是一門心思經營權力,變現權力,在收受紅包禮金方面不能自拔。
2003年,趙少雄被任命為嘉陵區建設局副局長後,權力較之前更大,收受的紅包更多,但對金錢日益渴望的他還是覺得來錢太慢。趙少雄聯繫上了從事建築工程項目的姨妹夫王某某,主動幫助王某某在其管轄範圍內從事建築施工承包活動。南充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介紹,2004年至2011年,趙少雄利用擔任嘉陵區建設局副局長、嘉陵區經營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嘉陵區工業集中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便利,違規幫助王某某承攬實施了南充高中嘉陵校區北側還房工程,燕京大道改擴建項目等六個工程項目,期間給予特殊關照。這些工程完工後,趙少雄收到王某某所送感謝費,共計200萬元。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的震懾效應也逐步凸顯。趙少雄叫停了與姨妹夫王某某的“合作”,轉而思考如何規避法律和紀律規定,更加隱秘地“賺錢”。
南充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介紹,2013年上半年,趙少雄利用擔任南充市嘉陵區工業集中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任某某分包嘉陵區迎賓大道北段改造項目提供幫助。2013年7月左右的一天,任某某向趙少雄提出,以趙少雄安排其他人在自己這裏“投錢”、收取“回報”的方式,感謝趙少雄的幫助。
趙少雄在查閱相關書籍和諮詢相關人員後,自覺聰明地認為,以親戚名義“投資”收取“固定回報”的方式可以規避組織調查。於是,他同意了任某某的提議,並隨即安排親屬多次給任某某轉賬共計60萬元。不久後,任某某分兩次轉回120萬元,以這樣看似合理合法的方式,向趙少雄輸送了不少利益。
“此時的趙少雄彷彿找到了既可以大肆搞錢,又可以規避調查的‘金鑰匙’,這讓他的貪腐行徑更加瘋狂。”南充市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劉重稷指出。2014年8月,在趙少雄幫助下,商人相某某掛靠的公司順利中標南充市嘉陵區工業集中區某進場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工程總價值1.39億元。中標前,趙少雄事先給相某某打招呼,商定以提供部分項目施工所需資金為由,以老闆任某某的名義在相某某處“出資”,不參與項目經營管理,不承擔經營虧損風險,且收取“固定回報”。
為了掩人耳目,趙少雄提出,自己“出資”150萬元,收取200萬元“固定回報”,商人任某某“出資”200萬元,收取300萬元“固定回報”,相某某表示了同意。
趙少雄和商人任某某兩人在“出資”的3年時間里,共計收到相某某500萬元的“固定回報”。
劉重稷稱,以投資之名,掩受賄之實,腐敗更新、更隱了。隱蔽新穎的“投資獲取固定回報”犯罪方式,是過去南充市查辦案件中前所未遇的,在排除投資分紅、民間借貸的合理性後,鎖定了權錢交易的唯一性。
2018年4月,趙少雄任嘉陵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組織的信任,新的領導崗位,仍然被他當作了權錢交易的工具。2020年到2021年,商人魏某每年春節前都會送給趙少雄5萬元現金,共計10萬元。收了錢的趙少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嘉陵區大學生創業村中央空調管道工程、南充創業小鎮中央空調安裝採購項目等6個項目發包和工程款撥付方面為魏某謀取利益。
2021年9月的一個晚上,南充市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收到這樣一條短信:“趙主任您好!打擾了,我是嘉陵區政府趙少雄。我個人工作上有些事情要向您和組織主動彙報,請您明示具體時間地點,我賡即前來。”
四川省紀委監委文章介紹,趙少雄之所以投案,是因為兩個與他有密切往來的商人在早前先後被市紀委監委留置。在其向組織坦白的過程中,趙少雄僅談到了收受其中一個商人相某某3.5萬元的事情,對其他問題避而不談,明顯是來投石問路,企圖矇混過關的。當天,市紀委監委決定對趙少雄採取留置措施,直接擊碎了他妄圖“脫罪”的幻想。辦案人員發現,趙少雄在“投案”前就與多名涉案人員多次串供且先後諮詢了多個律師團隊,建立了攻守同盟和思想防線。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1年9月28日,趙少雄宣告被查,次年4月,趙少雄被“雙開”。
調查查實,2004年至2021年期間,趙少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建、施工、驗收、撥款等方面提供幫助,夥同他人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1079萬餘元。2023年6月,趙少雄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2萬元,其違法所得被全部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