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毆打學生,背離了軍訓初衷 | 新京報快評
轉自:新京報評論
有必要針對學生的軍訓、拓展類訓練的安全出台專門的制度規範。

文 | 張西流
“男生軍訓遭教官毆打”一事在網上發酵後,涉事教官被學校辭退。
據光明網綜合報導,9月22日,有網友發佈視頻稱,河南南陽工業學校一學生在軍訓中被教官毆打。9月23日,涉事學校對此通報稱,學校要求涉事教官向該學生賠禮道歉,並對涉事教官進行辭退。
視頻顯示,一名學生疑似與教官發生口角,之後雙方產生肢體衝突,有推搡行為。該教官用手推、腳踹致學生不斷後退,之後另一名教官用腳將該學生踹倒在地。前一名教官上前一巴掌打到學生臉上。涉事學校通報確認,“我校一名學生在拓展訓練過程中,因不服從管理與教官發生語言衝突,後升級為教官顧某、王某與該學生發生肢體衝突”。
學生參加軍訓卻被教官毆打,儘管涉事教官已被辭退,但由此引發的負面效應,仍值得反思。
此類教官毆打學生的行為,顯然已經背離了學校開展軍訓等拓展訓練的本義,也使其教育價值和社會價值大減價扣。
現實里,類似在軍訓等拓展訓練過程中發生“肢體衝突”的事,雖不普遍,但也時有發生,應該引起足夠重視。
比如,2014年8月24日,湖南龍山縣某中學發生一起教官與師生肢體衝突事件,共造成42人受傷;2018年10月10日,江西某師範學院軍訓教官腳踢大一女生的消息也在微博刷屏……類似事件的發生,甚至引發了軍訓存廢之爭。一些學校因噎廢食,藉機取消了軍訓。
我國《國防教育法》明確規定,所有學生都應接受軍訓。時間一般在9月份開學前或國慶後。可見,學生參加軍訓,是一項法律義務。一些學校擅自叫停,顯然不合適。但對類似在軍訓中發生的“肢體衝突”,也要想辦法予以規製。
一方面,之所以發生衝突,與軍訓方式較陳舊,教官不懂學生心理和教學方法、甚至動輒採取體罰等強製手段有關。另一方面,軍訓等拓展訓練本身被賦予了磨煉學生意誌的“使命”,但部分學生日常鍛鍊缺乏,一時對集中訓練環境不適應,易與教官要求發生衝突。
因此,當務之急,是對軍訓等校園拓展類訓練等加強管理和規範。事實上,早在2019年9月,教育部等四部門就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強化風險管控,加強對學生軍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針對青少年學生身心特點,講究方式方法,控製訓練強度,做到科學組訓、靈活施訓、文明施訓。
根據通知精神,有必要針對學生的軍訓等拓展類訓練的安全出台專門的制度規範,明確學校、教官的職責,強化技術規程和保護措施;同時,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安全專項檢查,以確保安全有序地實現國防教育初衷。
撰稿 / 張西流(職員)
編輯 / 遲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