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鬆城管回應“執法隨心所欲”:不實,規範拆違遭房主謾罵

據微信號“宿鬆融媒”消息,安徽安慶宿鬆縣城市管理局9月23日作出《關於反映“宿鬆城管執法隨心所欲”的情況說明》稱,近日有網民反映,為方便生活,擴建一個廁所,外圍未超過房簷,不影響市容和交通,城管不遵守執法規定,態度蠻橫、言語過激,隨心所欲執法。

宿鬆縣城市管理局回覆稱,關於網民反映的宿鬆城管執法隨心所欲等問題,縣城市管理局經認真調查核實,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9月20日上午,縣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日常巡邏發現,古塔路91號將大門拆除後,將原有建築牆面向外擴建,面積大約5平方米,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同時違反了“宿鬆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老城區更新改造的通告”(鬆政秘〔2022〕52號)文件中關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我縣老城區更新改造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各類附屬設施”規定。

針對該情況,執法人員隨即對該戶擴建建設牆面進行了拆除,並依法下達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文書,督促當事人自行改正(當事人現場同意自拆)。

次日,當執法人員再次巡邏至該戶處時,發現該戶不僅沒有自行改正的跡象,反而把9月20日上午拆除的部分恢復重建,外面安上了不鏽鋼大門,裡面繼續裝修糊牆、貼瓷磚,屬於“不停止建設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製拆除等措施”。執法人員對其擴建建築進行了現場拆除,及時消除了違建影響。

事發後,該房主對執法人員進行謾罵並以信訪方式威脅執法人員,執法人員對其釋法說理、效果甚微。

在整個執法過程均已全程錄像,執法人員做到了文明執法,規範執法,網民反映的“態度蠻橫、言語過激”等情況不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