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8歲孩子賒賬抽獎?寧夏一文具店被責令停業整頓
10月10日,寧夏銀川有家長反映一文具店給自己的8歲孩子賒賬抽獎,欠條上寫明班級、姓名就可欠款,引發網友熱議。家長在投訴視頻里憤怒地說道,“他有錢嗎,你給他賒東西?”“有人要求你就給他賒嗎?”“一個成年人怎麼可以隨便縱容孩子賒東西呢?”
據媒體報導,10月12日,該文具店老闆稱,當日是孩子急用一把三角尺,她才同意賒賬。後來孩子又拿了些吃的,一共13.5元。
10月12日,寧夏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通報稱,查清事實後,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商店違規設置的抽獎商品予以沒收,並責令其停業整頓。
對於此事,有網友表示小孩子容易賒賬上癮,次數多了可能金額越來越大就沒有能力還款了;也有網友稱,賒賬的行為在小學生中間不少,一些校門口超市很多在做這種生意,自己小時候也是賒賬,或者把錢存在商店,只要雙方同意就行。
另有網友指出,這一行為牽涉到法律問題。未成年人缺乏法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未成年人欠債,債務通常應由其家長或監護人承擔。商家讓未成年人購買物品時賒賬,特別是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明確同意,可能被視為不當行為。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賒賬沒有民事效力。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而賒賬行為並不是和未成年人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在沒有家長追認同意的情況下對未成年人賒賬一般不產生法律效力。
“考慮到小學有六個年級,低年級的小學生應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高年級的小學生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商家對這些學生實施賒賬銷售行為,顯然是不當的。” 付建律師表示,家長可以要求商家拒絕對自己的孩子進行賒賬,並明確表述不會對賒賬行為進行追認。如果商家仍然拒絕家長的要求,家長可聯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
10月12日,寧夏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通報稱,針對網上反映某商店向未成年人賒賬消費的問題,監管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安排核查,情況屬實。查清事實後,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商店違規設置的抽獎商品予以沒收,並責令其停業整頓。同時,該局立即安排聯合執法,對全縣校園周邊的所有商店進行深入排查,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