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12月1日起對部分期貨品種實施交易限額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張曉翀)11月29日,上海期貨交易所宣佈,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12月1日(即11月30日晚連續交易)起,上海期貨交易所在螺紋鋼、燃料油、白銀、熱軋卷板、紙漿、天然橡膠、鋁和鋅期貨品種實施交易限額。

非期貨公司會員、客戶在上述品種各合同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如下。

實際控制關係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戶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對於第一次超過交易限額的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將採取限制開倉不少於5個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計兩次超過交易限額的,將採取限制開倉不少於1個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計三次超過交易限額的,將採取限制開倉不少於2個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