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漣源4個公租房小區排查出766戶公職人員,騰退之後更應徹查!

來源: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據央視網11月29日報導,湖南省漣源市(由婁底代管的縣級市)近期正對公職人員違規佔用公租房進行集中整頓。潤中小區、潤澤園小區、惠民小區、潤苑小區4個公租房小區排查出入住的公職人員878戶,外加4戶入住單位公房的公職人員,總計882戶,其中包括正科級及以上公職人員28戶,後核實實際數量為766戶。多位漣源公職人員稱,在這份名單上的人,都要在11月底前騰退。

11月14日上午,潤中小區一租戶在搬家(圖源:南方週末)11月14日上午,潤中小區一租戶在搬家(圖源:南方週末)

如專家所言,公職人員能不能住公租房,不能一概而論,符合入住條件就無可厚非。但是,一座縣級市,就有數百名公職人員佔用公租房,這肯定不正常。

必須承認,這裡面有一定的歷史因素。有知情人士稱,「潤中小區一次蓋了2300多套房子,沒人住,但它要求入住率達到90%,漣源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要是完不成也會被批評。」該知情人士稱,在配租時,該部門曾向漣源市政府報告入住率低,後漣源市政府開會商議放寬條件,在漣源無房的公職人員均可申請搖號。從根本上來說,政策開了口子,才是導致公租房入住公職人員較多的重要因素。

然而,還有四個疑問需要當地澄清:

其一,雖然公租房是為住房困難家庭服務的,是政府在做好事、實事,但是一個小區一次性蓋2300套住房,有經過科學的論證嗎?在蓋房子前,肯定要瞭解住房困難群體的基數,知道他們入住的意願,施政不可拍腦袋。花費了大筆資金,卻導致「沒人住」,是不是決策失誤?

其二,2012年住建部發佈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並達到規定年限。雖然說地方政府在實施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公租房的本質豈可擅自變更?

其三,在潤中小區的公職人員住戶中,有147戶不在搖號名單之列。那麼,他們怎麼入住的公租房?央視網的一篇報導稱,他們用領導批的條子換到了房子。如果真的如此,那麼就有公權私用的嫌疑,這147套房子的入住情況是不是要查清?

其四,根據湖南日報2023年年初報導,漣源市住保中心於1月9日至18日開展過一次公職人員違規使用公租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既然媒體報導了,那肯定就有實效、有成果,為什麼湖南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到漣源市工作2個月(2023年9月7日—2023年11月7日),在群眾舉報公職人員違規佔用公租房、轉租轉賣之後,還有這麼多公職人員佔用公租房的情況,當地的整治行動,是不是在擺花架子走過場?

種種跡象表明,漣源市公租房從建設到管理,存在不少問題,群眾意見很大。湖南省委第十一巡視組於2023年10月17日向漣源市下發交辦函,反饋漣源市公租房存在公職人員與民爭利的問題後,這才引起當地高度重視。

是不是真心為困難群體服務,群眾都看在眼裡,不可能矇混過關。此次當地公租房騰退公職人員,不能搞法不責眾,更不能以「歷史因素」來推責。當地有必要就其中是否決策失誤、公權私用、違規使用公租房等問題進行徹查,以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