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某主任醫師、教授被前妻實名舉報 法院:構成實施家暴,婚內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近日,網傳女子實名舉報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湯某騙婚、婚內出軌、收受藥商回扣、行賄等。12月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湯某,對方得知媒體採訪後立即掛斷電話。

據法院判決書顯示,湯某構成實施家庭暴力,婚內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舉報人稱,武漢大學紀委已開始核查相關信息,12月7日曾通知其近期前往配合調查。

實名舉報——

主任醫師、教授包養情人、收受藥商回扣、行賄等

錄音顯示對方承認嫖娼,見老情人等

根據網傳影片顯示,黃某實名舉報武漢大學人民醫院胰腺外科主任醫師、武漢大學教授湯某,稱其常年包養情人,通宵賭博致第二日病人手術出醫療事故,收受藥商回扣,收取高價會診費,行賄等。在其他舉報影片中,該女子還稱其騙婚、設局「殺子」等。

其公開的錄音還顯示,女子詢問對方晚歸原因,男方稱系下班後去嫖娼,在醫院附近花了200元,之後又見了老情人……據該女子網絡自述稱,其家庭條件優越,名下有多套房產。兩人於2019年7月結婚。結婚前,湯某曾與其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約定》。同年6月14日,湯某曾向法院提起《起訴狀》,但未正式起訴,但20多天后,兩人結婚。對此,該女子認為湯某系騙婚。

女子講述——

兩人通過相親網站相識,7月後結婚

「我們簽過《婚前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

12月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黃某。她說,2019年1月,她與湯某通過某相親網站相識,「他網站上自稱是1978年出生,但實際是1970年生人。」兩人相識後,對方對她很傾心,見面第三次便直言要求婚,但被她拒絕。

「我30多歲,他快50歲,我們年齡差距太大。」黃某說,她對湯某的追求一直是拒絕的,甚至長時間不回覆其信息,但對方不斷表達真心,「他是武漢大學的教授,還是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的主任醫師,我很欣賞有才華的人,所以想和他做普通朋友。」後在湯某的不斷追求下,她答應與其在一起,「我們5月曾發生過爭吵,他甚至願意放下工作,在不知道我確切去向的情況下,坐飛機去外地找尋,為我逐愛天涯,站在陌生城市的街頭從早到晚……」

同年7月初,黃某與湯某領取結婚證。黃某說,在婚前,湯某與她簽訂了《婚前協議》,約定其名下的房產均為兩人的婚內財產,「這是他追求我時的承諾。」

態度驟變——

婚後因家暴計劃離婚,卻發現已懷有身孕

孕後男方仍多次毆打逼其離婚

黃某說,她原以為生活會很甜蜜,但僅僅1個月左右,湯某的態度驟然變化,經常對其進行家暴,「他和前妻10年前離婚,婚內有一個女兒。婚前,他說自己和女兒完全沒有來往。婚後,其女兒回家過暑假,他為了趕走我,進行了家暴。」

2019年10月,黃某原計劃與湯某離婚,卻發現自己已有身孕,她因此選擇將離婚計劃擱置。根據10月22日病曆顯示,早孕……高齡初產;醫囑,禁盆浴及性生活3個月……

黃某說,儘管湯某知道她懷有身孕,但仍多次對此進行毆打。期間,她為了保住孩子,多次前往醫院保胎。根據住院病案顯示,11月7日至8日,黃某,主要診斷為「先兆流產」。

黃某說,12月7日,湯某再次對她進行家暴,逼她簽《離婚協議》,「我感覺對方不太對勁,就答應了。」她原計劃簽字,要求對方與她腹中孩子再無關係。但對方稱其婚前便曾向法院提交過訴狀,但未正式立案,因此她知道這件事,「那份訴狀中,連給我買的鞋、充值的話費都寫的清清楚楚,但卻從未告訴我此事,反而在20多天后與我結婚。我覺得他是騙婚,因此拒絕簽字,同時要求走法律程序。」對方再次家暴。

胎兒流產——

「男方不顧醫囑強行發生性行為」

後大出血就醫,診斷為「難免性流產」

因再次遭遇家暴,黃某於12月8日上午前往醫院檢查。根據《彩色超聲報告單》顯示,中孕,單活胎……

黃某說,中午,她回家後,湯某不顧醫囑,強行與她發生了關係。事後,她在洗澡時,湯某家人也對其施暴。後來,「我羊水破了,大出血,才被送到了醫院。」根據住院病案顯示,12月8日晚8時,黃某急診診斷為「難免性流產」。

黃某說,孩子流產後,她常常陷入痛苦,「我當時甚至給未出生的孩子起了乳名……」湯某事後給她父親解釋,稱她流產與發生性行為有關。

發現出軌——

網盤內儲存了大量自拍不雅影片

追問下對方稱長期包養情婦

談及孩子流產後,為何不選擇離婚。黃某說,2019年底至2020年,武漢發生疫情,湯某作為一線醫務工作者一直忙於工作,不久後,其母親突發疾病,後去世。整個2020年,她和湯某交流很少,「一系列因素下,離婚一事再次擱置。」

2021年1月,黃某發現湯某常常晚歸。期間,她曾在湯某在醫院值班時,前往醫院看病,結果對方既不在辦公室,也不在值班室。2月,趁湯某醉酒,黃某查看對方手機,在某網盤中看到大量自拍不雅影片。

黃某說,2月20日,她找湯某詢問,對方承認長期與一陳姓女子有關係,且在與她認識之前,就已經與該女子有關繫了,「他稱和我離婚後,不會和陳某結婚,而是和另一名某高校老師結婚。」

2021年8月,黃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湯某講述——

判決書:湯某稱黃某逼其寫《確認書》,肆意辱罵女兒、母親

要求黃某支付損害賠償10萬元

根據2022年10月31日,武漢市昌武區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湯某稱,他同意離婚,他在雙方短暫的婚姻生活中,身心均遭到黃某傷害,但還是出錢出力付出所有,受婚姻的受害方……要求黃某返還為操辦婚禮轉賬的100萬元,以及被對方保管的近26萬元。同時,認為黃某對其母有嚴重的侮辱和不尊重行為,是婚姻過錯方,故應支付損害賠償10萬元……

湯某陳述,他與黃某同居期間已矛盾重重,對方還逼迫自己轉賬100萬元並寫下房產贈與《確認書》,但結婚不到4天便提出離婚,還撕毀結婚證,要求分割他的婚前財產……婚後,黃某想不上班就不上班,經常大哭大鬧,家暴他,還肆意辱罵他的女兒和母親,導致其母親鬱鬱寡歡,含淚而終。他母親住院至去世期間,黃某及其父母從未探望弔唁,兩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他對黃某的流產非常惋惜痛心,也第一時間將其送醫治療,但其流產與他母親無關。他和母親未毆打黃某,是黃某毆打了其母親……對於相關錄音,他稱系黃某誘導他說的。

12月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湯某,對方得知記者採訪後立即掛斷電話。記者向其發送了短信,但截至發稿,無回應。

法院判決——

湯某構成實施家庭暴力,婚內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

一審《判決書》顯示,本院認為,本案中,黃某主張湯某預謀加害導致其流產的事實,證據不足,本院不予採信。兩人均主張對方毆打過己方的事實,與雙方提交的傷情照片、病例及陳述曾發生激烈矛盾衝突的事實能夠相互印證,本院予以採信;但結合黃某提供的錄音等證據可以推斷,湯某對黃某實施毆打的暴力程度更大,且有通過實施家庭暴力達到離婚目的的主觀惡意,故應當認定湯某行為構成了實施家庭暴力……湯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長期向特定異性給付包括特殊含義金額在內的大額款項,赤裸上身讓該異性拍攝照片,上傳保存與其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影片等行為,足以認定其在婚內與他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對婚姻不忠誠……本院認為,被告存在重大過錯導致雙方離婚,黃某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湯某無權請求損害賠償……判決如下:雙方離婚……

根據武漢市中院2023年6月9日《民事判決書》顯示,湯某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實名舉報——

收受醫藥代表回扣、徹夜打牌致醫療事故、行賄等

今年9月,向院方、校方提交舉報材料

12月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黃某,根據其提供的照片顯示,其面部、胸部、胳膊等均有大量淤青。黃某說,儘管已經走了法律訴訟程序,但她依然選擇對湯某進行舉報,「除了他對我的傷害,他還做過其他違法違紀的事情。如:工作時間打牌賭博、收取醫藥代表回扣、行賄等……」

根據其提供的轉賬記錄顯示,有至少兩名昵稱與醫藥行業有關的帳號向其轉賬。

黃某說,湯某在某縣醫院做外聘專家,按照與醫院的合約,薪資待遇已經足夠,會診治療不應向患者收費,但其仍向患者收取額外的5000元費用,並向該醫院陳姓某負責人每次轉賬2000元,「他每月只去該醫院4天,僅基礎薪金每月25000元,其餘另算……」

「我覺得他的行為太惡劣,應該受到主管單位的嚴懲。」黃某說,今年9月下旬,她向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紀委提交了材料。10月,她向武漢大學紀委提交了舉報材料。

回覆錄音——

紀委已按照案件線索,進行初步核實

當事人稱武漢大學紀委已通知她當面配合調查

根據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官網顯示,湯某,醫學博士,教授、主任醫師,博士生導師……任職為「肝膽外科副主任」。

黃某說,她給武漢大學人民醫院舉報後,消息石沉大海。直到給武漢大學紀委反饋後,她才收到了校方紀委的回覆。

根據黃某提供的錄音顯示,今年11月20日,武漢大學紀委回覆黃某稱,他們已收到了其提供的法院判決書,將移交承辦部門進行處理。目前,湯某的舉報由武漢大學本級辦理,「你提供的材料相當詳實,我們給領導彙報後相當的重視,目前,這件事由校本級處理此事。如何處置將通過聯席會集體研判。」他們也關注到了黃某在網絡上發佈的相關信息。

工作人員表示,立案之前會進行初步核查,他們已經成立核查組核查此事,「這件事目前不在信訪階段,而是正式按照線索辦理程序,進入前期處理。目前,我們已經開始了初步核實……」

黃某說,12月7日,武漢大學核查組已聯繫她,雙方已約好時間,屆時她將前往配合調查。

有關方回應——

醫辦稱可聯繫醫德醫風辦瞭解情況,後者表示無法透露

武漢大學紀委稱需聯繫宣傳部,宣傳部表示需發函

12月8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致電武漢大學人民醫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況可以聯繫醫德醫風辦瞭解。但醫德醫風辦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無法接受媒體採訪,不能透露相關信息,媒體要採訪可以聯繫醫院黨委宣傳部。記者多次嘗試聯繫醫院黨委宣傳部,但電話無人接聽。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武漢大學紀委,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接受媒體採訪,想瞭解情況需通過宣傳部。記者聯繫到宣傳部,但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校方相關規定,媒體採訪需要發函,寫明採訪訴求,他們才能幫忙對接採訪。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暉 編輯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