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明火作業,北京朝陽一施工現場3人被行政拘留

新京報訊(記者 郭懿萌)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近日,為全力營造社會面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對施工現場開展專項檢查。

趙某某、周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李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圖源: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趙某某、周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李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圖源: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

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亞運村大隊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鄉北苑東路顧家莊橋北300米路西一施工現場有人員明火作業但沒有開具動火證。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聯繫來廣營派出所,將兩名違規動火人員及管理人員帶回派出所。

經派出所、消防支隊詢問,趙某某、周某某在使用明火作業前未向相關單位申請開具動火證,屬於違規使用明火作業,現場管理人員李某某指使趙某某、周某某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三人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3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趙某某、周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4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編輯 劉倩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