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賓利司機傷人事件:記者獨家採訪回答網民四問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杭州2月25日消息(記者李曉曉 尚天宇 見習記者 孫俊)2月25日,一則「杭州賓利司機持工具傷人」影片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 就網民關注的四個問題,記者採訪了杭州市公安局公共關係處相關負責人、律師等。
問題一:受傷者傷情如何,打人者將面臨什麼樣的處罰?
影片顯示,杭州高架上賓利車司機持續毆打寶馬車司機,並手持茶刀,多次向寶馬車司機捅劃,致寶馬車司機倒地。有網民稱其「瞬間昏迷」,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關係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傷者不存在昏迷、意識不清醒,具體的還需核實。
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阮長豐說,賓利車司機毆打寶馬車司機,涉嫌故意傷害罪,如果造成輕傷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如造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問題二:賓利司機進寶馬車是拆行車記錄儀?
在毆打過程中,賓利司機還上到了寶馬車駕駛室,有網民稱他是進入寶馬司機車內拆除對方的行車記錄儀。對此,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關係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不清楚,沒有進行核實確認。同時,對於網民質疑說打人者「有後台」,該負責人表示:「不存在後台,也不存在什麼勢力影響我們發佈。」
浙江之江律師事務所律師夏雨農說,如果該行為屬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7條規定,破壞證據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銷毀、偽造、毀滅、轉移、隱匿罪證物、證據的行為。「該罪行的最高刑罰為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如果被害人的證據被銷毀,對方可能會被追究犯罪責任。」夏雨農說。
問題三:施暴影片中,下車阻攔的人是誰?
影片中,有位男子從後車上走下來進行勸阻,阻止了進一步的施暴。下車阻攔的人,是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子見。孫子見回憶,2月22日下午2時30分左右,他開車行駛在錢塘快速路上時,看到了賓利車司機正在施暴。「賓利車司機用腳踩傷者的頭,下手還挺狠的,躺地上的寶馬車司機已經沒有反抗能力了,好像意識不是很清醒。」孫子見說。
「下車之後,我就去阻止,讓打人那個人退後。但是他說,他們是兄弟,我說那也不能這麼打,但那個人態度就有點衝,質問和我有什麼關係。」
眼見勸阻無效,孫子見彎腰,一邊護住被打的寶馬司機,一邊打電話報警。看到這個情景,打人者隨即開車駛離。
問題四:遇到類似情況,當事人應當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該事件發生在杭州錢塘快速路上,2月25日上午,杭州上城公安發佈警情通報稱,涉事雙方系表兄弟,因經營糾紛,侯某仁駕車追趕、別停侯某彬的車輛,並持茶刀對侯某彬進行毆打。
被打者全程幾乎沒有防衛行為,引發網民熱議。夏雨農表示,親屬關係不是實施侵害的理由。當事人遇到上述情況,如果現場允許應立即離開現場並報警。如未能脫離現場的,可以進行正當防衛直到危險消除。「路過的市民遇到上述情況應立即報警,不宜激怒嫌疑人,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受害人予以救助。」夏雨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