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個稅彙算今起辦理 最全問答來了!

今日(3月1日)起,2023年度個稅彙算正式開始辦理,此前已預約3月1日辦稅的納稅人,已可在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彙算。

據悉,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彙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從2月21日起,2023年度個稅彙算便開通了預約功能,有彙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含)後(每日6~22點)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

記者注意到,截至2月29日晚,3月1日、2日、3日均已約滿,3月4日及之後的時間段均可預約,不過,過了彙算初期,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即可隨時辦理。

納稅人楊悅(化名)今天一大早就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操作了2023年度個稅彙算,算下來能退300多元。

貝殼財經記者瞭解到,除了開通預約服務外,今年稅務機關在個稅彙算中還推出了三項優化服務舉措,首先是進一步擴大優先退稅服務範圍,對年收入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在之前年度提供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簡易申報快速辦理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供優先退稅服務;其次,進一步拓展彙算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依託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向稅務部門共享的醫療費用數據、個人養老金數據,為納稅人提供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個人養老金信息預填服務,為納稅人提供更好的申報體驗;三是進一步優化納稅人個稅APP操作體驗,升級個稅APP版本,重構頻道頁面,重新設計功能圖標,更加突出「待辦」提示,納稅人體驗更友好。

此外,2023年,我國還提高了三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具體包括: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這也意味著納稅人將享受更多個稅政策紅利。

那麼,到底什麼是個稅年度彙算,為什麼要彙算?如何彙算?如何退稅或補稅?貝殼財經記者根據官方信息整理了十問十答。

一問:什麼是年度彙算?

答:年度彙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彙總薪金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是2019年後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製的內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要說明的是,年度彙算的範圍和內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薪金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彙算。

二問:為什麼要辦理年度彙算?

答:一方面,一些扣除項目,如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額,需要在年度彙算來補充享受扣除。

另一方面,一般而言,對於取得多種綜合所得,如同時取得薪金薪金、勞務報酬等所得的納稅人,無論採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其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兩者之間產生的「差額」就需要通過年度彙算進行調整,多退少補。

三問: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答:一般來說,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依據相關規定,有幾類情況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第一類是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第二類是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

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彙算。

問:哪些人不需要辦理2023年度彙算?

答:存在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第一類是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納稅人,這部分納稅人無需退補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個稅年度彙算。

第二類是對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彙算義務。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彙算的情形之內。

五問:納稅人應該在什麼時間辦理年度彙算?

答:2023年度彙算時間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六問:納稅人可以享受哪些稅前扣除?

答:納稅人可以享受的稅前扣除包括四項:一是每年6萬元的減除費用,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二是專項附加扣除,包括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

三是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是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七問:年終獎怎麼扣稅?

答:年終獎屬於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根據政策要求,這筆錢既可以單獨計稅,也可以選擇全部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計稅方式。

如果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即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圖/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圖/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以2萬元的年終獎為例,平均到12個月,每個月的數額約為1667元,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和0,因此,2萬元的年終獎若單獨納稅,應納稅額為20000×3%-0=600元。

八問:納稅人應該如何辦理彙算?

答:彙算主要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和請人辦。

納稅人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行辦理。對於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納稅人可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

單位辦即請任職受僱單位辦理;請人辦,即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九問: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答:納稅人辦理彙算,可優先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及網站辦理彙算,稅務機關提供了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一般情況下,納稅人無需提供其他資料。

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需要按規定一併填報相關信息、提供佐證材料。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十問:對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納稅人會採取哪些監管措施?

答:彙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對已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通過個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註。

請廣大納稅人依法辦理個稅彙算,避免影響自己的納稅信用。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徐超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