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新規3月1日起施行 上海郵政部門:遇投訴將及時進行處置答覆

快遞新規3月1日起施行 上海郵政部門:遇投訴將及時進行處置答覆

中新網上海3月1日電 (張踐 朱奕) 3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驛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情節嚴重的將被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近日,記者近日走訪了上海幾家快遞驛站實地瞭解情況。

在位於上海市海彙街的一家快遞服務站內,工作人員小王正在整理掃瞄分揀快遞。他告訴記者,現在都是快遞公司統一將快遞運輸到驛站,再由驛站工作人員根據與快遞公司的協議,進行送貨上門或是暫存驛站。

對於新規,不少快遞驛站的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從網上多少瞭解過相關信息,但實際實施的過程中,是否能夠真正落實到位,各家快遞驛站還處於觀望狀態。「因為現在我們貨量比較多,如果一些平台出一個標籤選擇是否送貨上門的話,消費者點一下我們這邊也能看到,那最好」。快遞驛站工作人員小王表示。

記者瞭解到,也有不少市民曾遇到過未經允許,快遞員就擅自放快遞櫃或是簽收的情況,雖然大家表示能夠理解快遞員的辛苦,但還是希望能夠及時與消費者溝通。對於快遞是否真正需要送上門,不少市民覺得也要分情況看。

市民陳先生說:「如果要放快遞櫃,還是要經過本人同意,不經過我們本人同意直接放快遞櫃或者放到驛站,其實不太合適」。而市民王女士則表示,如果能收到快遞公司的信息通知,是否放快遞櫃或者送到家,有個選擇也好。

上海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副處長王海鴻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張踐 攝上海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副處長王海鴻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張踐 攝

上海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副處長王海鴻介紹,近年來隨著快遞業發展,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快遞市場規模逐步壯大,不僅需要加強市場經營秩序規範,更需要健全相關制度體系促進快遞業綠色發展,此外,加強快遞業安全管理,特別是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也需要強化有關制度約束。

「《辦法》明確了9條企業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作為管理部門,我局將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持依法行政,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法,及時處置企業違反《辦法》相關規定的行為。對於消費者通過投訴、申訴和舉報等方式反映的問題和情況,我們將依據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置答覆」。上海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副處長王海鴻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