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新規已開始施行,有人工作12小時收入增加60元,有人知道消息2天后辭職,網民吵翻

來源:上觀新聞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快遞新規」)

3月1日開始施行。

這兩天,

你收到快遞員的上門電話了嗎?

(往期報導:3月1日起實施!事關每個人的快遞,網民吵翻……)

據悉,快遞新規實施僅幾天,實施效果就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其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規定成為討論的焦點。

今天,「快遞員稱30分鐘送完的貨現在12小時」登上熱搜第一,引起廣泛討論。

新規實施引發網民廣泛討論

新規發佈後,快遞員和用戶之間的觀點再次發生了碰撞。

有網民表示「早就盼著快遞送貨上門」,

也有網民認為打電話送貨上門對快遞員和收貨人來說都不方便,真的很需要新秀驛站。

有網民據此提出,可以差異化派送:

比如在網購時增加選項,自由選擇送上門還是放驛站。

還有的網民擔心漲價。

更有網民指出,需要規範的是快遞公司。

狂奔的快遞員:還是怕投訴量上升

新規實施幾天以來,不少快遞員稱工作量大幅增加,實際工作中面臨著不少問題,比如「我打電話了,但是客戶一直不接怎麼辦?」作為客戶,也的確很難保證接到每一個快遞電話……有些客戶並不是反對快遞放快遞站,只是反對「不經同意就放快遞站」。

據央廣網,有快遞員在聽到快遞新規施行消息兩天后提出離職,快遞員表示,自己已經在這片小區送了兩年多快遞,對家家戶戶都很熟悉。「我覺得幹不下去了,本身收入就不太穩定,經常被罰錢,這個新規出來之後,我感覺更難了,只好另謀出路去了。」

相關熱點今天也衝上熱搜。

風濤是一名快遞員,快遞新規實施後的上崗初期,風濤的派件任務相對會少一些,但派件過程中穿插的取件、寄件仍使他焦頭爛額。

「您好,我下的單約定的取件時間是9點,現在已經11點了,您還沒來,我一直在家等著,剛剛打您電話也沒打通。」

上午11點,風濤接到了一通電話,對方的語氣有些著急,他害怕上班第一天就遭到投訴,而此時他正忙著給收件人打電話送貨,手頭還有30多件貨需要在中午前送完。「您別著急,我現在就過去取。」風濤安慰收件人道。

老小區沒安裝電梯,風濤氣喘吁吁地爬上6樓,一邊取件、拍照、輸入取件碼和身份證號碼。

與此同時,已經做了5年快遞員的林君也在忙碌著。上午11點,林君看了一眼自己的快遞車,發現大概只送完了五分之一的快件。

快遞新規施行前,沒有備註送上門的快件林君都會放在豐巢櫃,需要送上門的只有不到20件,而現在超過了300件。

關於快遞新規對自己收入的影響,他不知道結果如何。

減少了快遞櫃的使用會省下一筆費用,但是送件數量少了很多。除此之外,林君最擔心的是投訴件、問題件的數量增多,這方面公司的罰款「十分誇張」。

快遞員權益難保障

打電話被拒接怎麼辦?放到家門口丟件了怎麼辦?貴重件怎麼處理?3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新規沒有對這些進行詳細的規定,快遞公司也沒有對快遞員明確具體的責任認定。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出問題了最後責任都會落在我們快遞員頭上,就比如一個件放在了居民家門口,最後失了如果沒有監控影片,那最後只能我們去賠。」

林君說,放在快遞櫃或驛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快件安全,新規施行後放在家門口的快遞多了,丟件的概率也會增加,而責任怎樣認定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說法。

新規施行後,放在居民家門口的快遞

在另一個小區,快遞員馬先生仍然將快件放在了快遞櫃和驛站。

「公司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必須按照新規執行,如果依照新規硬性要求每單配送前必須電話確認,我覺得這無法實現。」

他解釋,公司對快遞員所負責派送的快件有時效性要求,如果產生積壓未派送情況,每件快遞處以10元罰款。如果每單配送前必須電話確認,600多件快遞根本不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逐個確認,這些工作量是以往的幾倍。

「我們站點現在有快遞配送員40人,如果依照新規執行,要保持原有效率,起碼需要100人。」

馬先生表示,快遞新規施行後,快遞員權益目前是沒有後續保障的,若產生的罰款全部由快遞員來承擔的話,最後只能選擇離職。

關於新規實施,易導致的快遞丟失責任劃分問題,北京世兆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唐成龍認為,快遞新規施行後,用戶同意和確認交貨地點應為劃分風險及責任的分界線,快遞員不應承擔此後產生的丟件責任及風險。

就快遞員權益如何保障等問題,記者嘗試聯繫中通快遞等快遞公司,截至發稿前並未得到快遞公司回應。

專家:快遞公司總部應承擔起兜底責任

出現上述矛盾的癥結是什麼?快遞新規在施行過程中如何兼顧快遞派送效率和服務?如何同時保障快遞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快遞新規的施行從長遠看將給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矛盾點就是有部分快遞公司總部沒有充分地準備和應對。」物流行業專家趙小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對於快遞新規施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不應將責任推到快遞員和快遞網點,更不能把矛盾轉移至快遞員和消費者之間。

對於此次快遞新規中引發多方關注的快遞服務條款,趙小敏指出,「這並非首次提出,早在2018年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就有相關規定;從《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公開徵求意見到如今正式施行,已有兩年多的時間,在此期間給了快遞公司充足的時間來準備。」

「快遞公司總部應該堅決兜底、承擔責任,比如通過智能電聯等技術手段提升效率,而不應該讓快遞員和網點來承擔這部分派送成本。」

趙小敏指出,「快遞公司總部如果把責任推給網點和快遞員,簡單通過罰款來提升快遞效率,那最終將因小失大,導致品牌失去市場競爭力,把市場讓給競爭對手。」

「未來在快遞新規實施推進過程中,還涉及快遞企業與電商平台之間合作條款的變動,包郵機制、快遞企業價格體系等都需要有所調整,面對這些變化,需要快遞公司充分準備、積極應對。」

多家快遞公司回應新規:

按需配送,快遞員多勞多得

對此,截至目前,多家快遞公司進行了表態。

京東:將上門服務作為服務標準之一。京東物流相關負責人表示,京東快遞始終將上門服務作為服務標準之一。攬收、派件不上門承諾必賠付的服務目前已覆蓋北京、上海、杭州、廣州、深圳、烏魯木齊市等50個城市。

申通:明確要求按照客戶需求進行派送。申通快遞相關人士表示,對於末端派送服務規範,申通快遞明確要求按照用戶需求進行派送。

圓通:智能語音服務節省溝通時間。圓通某一網點負責人表示,圓通將嚴格落實相關規定,並積極應對和改革,包括做定製化服務和配送、多出來的工作量會調整用智能語音服務來節省溝通上的時間,做好與客戶的溝通確認工作;以及做好按需配送。

新秀速遞:送貨上門是標準服務。新秀速遞方面稱,「派前電聯、送貨上門」是一直堅持的標準服務。同時也推出星級快遞員激勵,服務好、被評為月度五星快遞員,每個月可以獲得1100-1200元不等的獎勵,讓快遞員「勞有所得、多勞多得」。

順豐:提高按需上門履約率。順豐客服回應表示,未經客戶授權不代為簽收,公司通過大數據對每個區域的件量進行分析,合理分配員工負責的範圍;會提前通過APP設置和電聯的方式,瞭解客戶收件偏好和需求,提高按需上門的履約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