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讀機女孩」事件MCN公司致歉,高君雨能免責嗎?責任如何劃分?律師解讀

來源:極目新聞

近日,因拍攝步步高點讀機廣告走紅的「點讀機女孩」高君雨自曝患罕見腦瘤,引發大眾關注。高君雨社交帳號更新多條影片,記錄治療經歷,但因影片中出現人物的穿著與季節不符被質疑是庫存影片。3月11日,高君雨媽媽發聲道歉,並稱是MCN機構「豁然開朗」運營帳號時出現嚴重問題所致。3月12日,餘杭區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發佈一則官方聲明,實錘為庫存影片。

MCN機構致歉

3月12日,浙江杭州餘杭區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針對此事發佈舉報聲明:經核實,相關影片為2023年9月拍攝,2024年2月開始剪輯製作,被該MCN機構配以近期發生的文字描述發佈到網絡。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通過移花接木、誇大事實、無中生有、偷換概念、斷章取義等方式造謠生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嚴重後果的,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隨後,高君雨的MCN公司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發佈致歉聲明。聲明中強調,在此過程中從未進行過任何捐款、打賞等操作,也願意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和監督。

據新黃河報導, 該帳號註冊時間為2024年3月12日,暫無簡介及認證,僅發佈了一條微博,即本次致歉聲明。記者多次致電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截至發稿前未能接通。此前,高君雨帳號顯示的MCN機構為「豁然開朗」,全稱為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認證已取消。

另據潮新聞報導,3月12日下午5點多,潮新聞記者來到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所在辦公樓宇,發現該公司在28層租賃的辦公室已人去樓空。

潮新聞記者還在辦公室轉悠的時候,突然有個穿夾克衫的男子推門走了進來。對方表示自己不是這個公司的,但這家好像搬去下面21樓了。

在21樓,潮新聞記者找到了正在辦公的企業。當詢問起企業的相關情況,進出辦公室的員工紛紛表示,「負責人不在,我們不太清楚,沒有辦法回答你的問題。」

隨後,潮新聞記者又聯繫了企業辦公園區所屬的產業平台管委會。據管委會工作人員透露,「點讀機女孩」事件發生後,這家企業的負責人就去區里有關部門配合調查,12日還在接受調查,目前還沒回公司返崗。

法律責任如何劃分

到目前為止,該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清晰。眾多網民感歎又一次被消費了同情心和信任,同時,這起事件背後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也值得認真分析。

據瀟湘晨報報導,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和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對此事件細節進行了法律解讀。

1、目前當地官方已證實是MCN機構所為,發佈了庫存影片,並聲明將追究法律責任,從目前公開的事件細節看,這個機構可能面臨哪些法律懲罰?

付建:MCN運營管理機構發佈過時新聞博取流量、誤導公眾、散佈謠言,造成公共秩序混亂。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內容,可能會受到罰款乃至拘留的行政處罰。

散佈虛假信息編造謊言,致使網民產生認識錯誤,從而網民基於認識錯誤而處分財務進行捐款,數額較大的。MCN管理運營機構還可能涉嫌詐騙罪而遭受刑事處罰。

2、如今有很多社交帳號均是MCN機構在運營,類似移花積木斷章取義無中生有的影片,如果在網絡上引發廣泛傳播,傳播謠言、引發恐慌、誤導網民等,從法律角度來說,這種行為最嚴重的法律後果可能是什麼?

劉明:最嚴重的後果,會觸犯涉嫌尋釁滋事罪,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為此類尋釁滋事行為的追訴標準,意即,「散佈虛假信息」被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需滿足「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危害結果。

3.MCN機構與帳號所有人之間如果簽訂了協議,機構代運營帳號,所發佈的內容均按常理需通過當事方同意,如果這些影片經過了同意,當事方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法律責任又如何劃分?

劉明:就是說如果發佈的內容經過了當事人的同意,那麼當事人應當與MCN機構共同承擔法律責任,結合本案的情況,被行政處罰可能性較大。相對應的如果當事人不知情,則是公司受到行政處罰,當事人則不承擔責任,相關責任應由影片發佈者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付建:高君雨個人帳號由公司代運營,對網民來說,公司拍攝發佈的影片,相當於就是高君雨發佈的。如果公司未經允許擅自發佈影片引發不良後果,高君雨及家屬知曉後應第一時間公開解釋說明、刪除影片消除影響,這樣就不用承擔相應責任;如果高君雨及家屬看到引發不良後果的影片後,採取默許縱容態度,也應該對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高君雨事件不僅涉及到社會道德和倫理問題,更有可能觸及了法律。在網絡空間日益發達的今天,法律監管同樣不容忽視。付建律師呼籲廣大網民保持理性、審慎的態度,避免被不實信息誤導,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的秩序和公正。

來源:瀟湘晨報、潮新聞、新黃河、涉事方社交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