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公司因違規接受北交所自律監管措施,年內首現減持違規

2024年以來,證券交易所始終堅持「以投資者為本」的理念,將「嚴監管」不斷落實落細。

近日,北交所公示了3月(擬)上市公司因違規而接受自律監管措施的情況。其中,長虹能源(836239.BJ)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股份減持違規」而被「要求提交書面承諾」。記者注意到,長虹能源成為北交所今年以來首家因違規減持而接受自律監管措施並被公示的上市公司。

此外,進入2024年以來(公示時間),據記者統計,17家(擬)上市公司因出現20件違規事由而被北交所公示;從違規事由的具體分類上看,共有9類,其中「短線交易」違規類別的件數最多。

信息來源:北交所(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製圖)信息來源:北交所(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製圖)

事實上,「強化自律監管」是北交所今年初製定的《推動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質量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

除長虹能源外,4月3日在北交所最新一期《關於對(擬)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口頭警示、監管關注、約見談話、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監管措施的情況公示》中,天馬新材(838971.BJ)與辰光醫療(430300.BJ)兩家公司,因在3月出現「短線交易」違規被公示;同樣在3月,許昌智能(831396.BJ)、馳誠股份(834407.BJ)以及路斯股份(832419.BJ)三家公司,則分別因「融資交易違規」「信息披露違規」以及「公司治理違規」而被北交所公示。這6家上市公司均因自己的違規行為,接受了北交所的自律監管措施。

據記者統計,進入2024年以來(公示時間),共有17家(擬)上市公司因總數量為20件的違規事由,接受來自北交所的自律監管措施。其中,歐普泰(836414.BJ)分別因一次「回購違規」(發生日期為2024年1月23日)及兩次「權益變動違規」(發生日期分別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7日),而「登上」北交所2024年1月及2月發佈的自律監管措施情況公示表;此外,2024年4月3日剛剛被公示的長虹能源,也成為年內首家因「股份減持違規」而接受北交所自律監管措施的上市公司。

2024年以來,堅持以投資者為本、著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成為北交所重要工作。《行動方案》也強調,將「持續提高一線監管精準度和有效性,加強自律監管與行政監管銜接,配合做好民事、刑事等立體化追責,從嚴從快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減持等行為,切實將以投資者為本理念落到實處。」

而關於未來高質量建設北交所的發力方向,在中國小康建設研究會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專家餘偉看來,監管層除做好各項政策建設外,還應繼續保持對市場、投資者、企業的關注度。

尤其是「切實以加強上市公司規範運營和提高投資者回報為基礎,形成北交所獨特的良性螺旋上升態勢。」他補充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黃鑫宇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