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閉店人幫機構金蟬脫殼是否觸犯法律?惡意閉店對預付費市場帶來怎樣傷害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前不久,總台中國之聲報導了多地早教培訓機構金寶貝一夜之間關店一事。採訪中,多位家長表示,後續溝通中,出現了「第三方」進行線上及線下的溝通協調工作。家長們梳理髮現,這些第三方往往有一套完整的閉店流程:首先,開展低價促銷充值活動,吸引充值;其次,更換公司法定代表人;最後,一夜關張,由第三方接手與家長溝通。這些操盤的第三方群體,又被稱為「職業閉店人」。

記者多方調查發現,所謂的職業閉店人深諳法律及相關規章制度,利用政策漏洞進行操作,收取債務5%左右的服務費,幫這些機構「金蟬脫殼」,消費者不論是向相關部門投訴還是進行民事訴訟,都難以退費。這些「職業閉店人」是否涉嫌觸犯法律?「惡意閉店」對預付費市場帶來怎樣的傷害?如何從根源上堵住漏洞?

南京金寶貝多個門店一夜關張後,北京早教機構美吉姆、紐哈頓早教中心的家長們均向中國之聲反映,他們遇到了同樣的套路。在社交平台搜索,還有更多消費者發出可能遭遇職業閉店人的帖子。

這些職業閉店人,往往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現在善後工作中。北京金寶貝的一位會員家長,向中國之聲記者提供了幾段與第三方王姓工作人員溝通的錄音。

閉店人(北京)說:「我們是‘第三方’,專門做這些的。他這個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就是沒有退費的選項,就是退不出錢來,因為他沒錢,連最後閉店他們自己都不想閉了,直接找我們負責,把後面這些東西外包出去。」

北京金寶貝一家門店閉店,家長向中國之聲反映疑似遭遇職業閉店人/受訪者供圖北京金寶貝一家門店閉店,家長向中國之聲反映疑似遭遇職業閉店人/受訪者供圖

職業閉店人是指幫助經營不善的公司計劃好關店、跑路的方法,並接手處理後續維權問題的群體。一位家長在紐哈頓早教中心豐台區門店突然閉店後,撥通了通告上的客服手機號碼。

紐哈頓第三方表示:「這個電話也是剛給到我這兒。我們不是機構,只是負責對接一些家長,不存在給您處理退費(的辦法),因為我們也沒有錢,退不了。只是負責跟您這邊溝通一下,比如說我們提供給您轉課方案。」

解散員工,重新組建客服團隊,降低消費者預期,誘導接受不公平方案,是這些職業閉店人的重要工作內容。記者輾轉找到了南京金寶貝的第三方閉店人,對方表示,自己處理過超過500家教培機構的閉店。

閉店人(南京)說:「南京金寶貝的事情,在線下,第一週的時候消費者可能比較激動,但我會不斷的告訴他們積極挽回損失,幫助他們降低了預期值。我們把消費者理解為一個群體,他們會因為利益而綁定在一起,也會因為利益而分開,也許您能接受500塊(賠償),他能接受300塊(賠償),那麼消費者的人群可能會被分成不同的團隊,你的風險也就不複存在了。」

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從事「教培閉店」業務的第三方/記者截圖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從事「教培閉店」業務的第三方/記者截圖

如果消費者不接受方案,發起行政投訴或民事訴訟,這些「職業閉店人」還會出面善後。

從去年末,北京多家金寶貝陸續閉店後,一些家長將主體公司訴至法院,案件正陸續開庭審理。家長李女士的案子已於4月10日開庭,她表示,出庭的被告同樣是上述第三方的王姓工作人員。

李女士表示:「開庭前,被告直接對著我們家長說:‘不用提供證據了,肯定是你們贏,我們確實是違約了,但是我們沒有錢。’所以接下來我們就走了一個簡易的程序。」

「你們肯定贏,但我們沒錢」,是這些第三方團隊面對消費者時的一致態度。紐哈頓早教中心豐台區門店的第三方說:「您就直接去走法律途徑。可以走這種民事的(訴訟),沒問題。」

這些職業閉店人之所以不擔心消費者提起民事訴訟,是因為他們在接手後,會在短時間內,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為無償還能力的「背債人」。

記者通過工商登記信息查詢發現,北京美吉姆一些門店的運營方將法定代表人更換成了一個名為李震的人,身份資料顯示,其為遼寧瀋陽某村70多歲的老人;北京金寶貝、天津金寶貝、上海金寶貝的主體公司都在今年1月陸續把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廣東惠州惠東縣某村52歲男子陳雄生。

記者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發現北京美吉姆一些門店的運營方將法定代表人更換成了遼寧瀋陽某村70多歲的老人李震;北京金寶貝、天津金寶貝、上海金寶貝的主體公司都在今年1月陸續變更了法定代表人/記者截圖

上海金寶貝的家長告訴記者,在尚嘉、蓮花等店址閉店過程中,均出現了一位姓「楊」的工作人員。12日,記者以經營不善希望閉店的教培機構負責人身份找到這位楊女士,對方承認自己就是職業閉店人,可以幫助公司逃脫風險。

記者:徹底閉店之前,比如進行法定代表的轉移(更換),現在是不是不好弄?

閉店人(上海):好不好弄,都得弄,要不然後期你又退不起費,反正就是這樣,一訴訟,然後(處罰)全都掛在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上。

這位楊姓閉店人告訴記者,從法定代表人的更換到閉店,一家門店服務收費共約12萬元。

閉店人(上海)表示:「如果我們只是幫你去做閉店這個動作,從員工談判到政府到街道到轉課,全部我們來做,是6萬塊錢一個店。前端變更法人,整個法人股東全部是我們來提供的話,一個單店是6萬元。」

南京金寶貝閉店人表示,他們的收費根據公司債務的比例計算,一般為債務總額的5%左右。為增加利潤,許多「職業閉店人」團隊還會在閉店前進行優惠促銷,賺完最後一波充值再消失。

該名處理南京金寶貝多門店閉店的第三方向記者表示,一方面可以幫助經營者逃脫90%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溝通,降低消費者的預期/記者截圖

當記者質疑上述操作套路的法律風險時,這些「職業閉店人」表示,保證債務人全身而退。

閉店人(南京)表示:「你100%不會坐牢,因為你們不滿足刑事風險,那我們就回到民事風險的層面,我們並不能幫助你規避完全的民事風險,但是(如果)線下沒有人鬧事,你的風險會降到無限低。」

楊姓閉店人表示,即使被消費者以民事糾紛起訴到法院,他們團隊也會進行處理。

閉店人(上海)說:「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股東都不是你們的,就跟你沒關繫了。」

有知情人士告訴中國之聲記者,「職業閉店人」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其背後還出現了「背債中介、金融過橋」等配套組織,為閉店團隊提供符合條件的「背債者」。隨著金融監管越來越嚴,以往不坐高鐵、飛機,生活在大山深處的人群,甚至慢慢擴充為看起來資質更好的「白人」——名下無財產、無負債、無信用卡、無兒女,專門利用背債來賺錢的群體。

在社交媒體上,一位自稱可提供背債服務的中介,向記者展示了背債人的身份證照片及當日影片,表示可以配合處置各種不良資產。

該名背債中介的朋友圈一直在發佈徵集信用較好的「小白」背債/記者截圖該名背債中介的朋友圈一直在發佈徵集信用較好的「小白」背債/記者截圖

儘管「職業閉店人」及「背債中介」均保證,自己介入後,門店方基本不會承擔法律責任,事實果真如此嗎?該如何防範、監管此類有組織的惡意閉店行為?

約支付以債務5%到10%不等的費用,處理掉上百萬甚至千萬的負債,對很多經營不善的公司來說,是金蟬脫殼的辦法。現實案例中,這些職業閉店人十分謹慎,消費者們對這一角色的存在,多是通過各種信息進行推斷,前期難抓到「實錘」。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消費者說:這導致此類糾紛中,公安機關很難以「涉嫌詐騙」來立案。「我們認為應該是存在這種蓄意、有預謀的詐騙,但是,是不是有這個職業閉店人的這個角色,我們揣測是存在的,但可能在法律角度又不能構成依據,警方那邊一直不認同。」

記者梳理關於北京美吉姆多個門店的閉店通知發現,通知內容及客服電話完全一致,多位家長也通過此類「蛛絲馬跡」來判斷職業閉店人的存在,但是這種推斷難以被承認/記者截圖

司法實踐中,對「職業閉店人」及「背債人」的身份認定也存在困難。今年3月14日,廣西某美容院的40多位充值會員,在歷經近兩年的維權後,收到了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支持了原告的退款訴求。代理人廣西柳晟律師事務所律師甘智斌接受中國之聲採訪時說:「像我們這個案件,它的一個註冊主體是個體工商戶,承擔無限的連帶責任,工商變更登記上的信息、身份,我們很容易去識別。現在碰到的這些大型公司,可能會在很早的一段時間,就已經完成了股權的變更。哪怕是到了訴訟階段,也沒有辦法去真正識別得出來,他是出於一個什麼樣的目的——是真的想把這個店接過來繼續經營,還是說抱著閉店、抱著背債的目的而來。」

那麼,原先的債務人真的能通過操盤全身而退嗎?如何堵住惡意閉店?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呂來明認為,從債務關繫上看,債務轉移應經債權人同意,原來的經營者應承擔的債務,並不能因為店舖轉讓給職業閉店人而免除。但其可能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過低,因此難以懲戒。甘智斌表達了同樣的觀點:「目前對失信人的懲戒力度還是比較輕。閉店人他會拿出一個所謂的方案,比如說3折、4折。可能70%甚至80%的消費者已經接受了這樣一個局面。即便是走到最後一步,通過訴訟,執行完畢以後,他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為接受股權變更的(背債人)承擔了失信的責任,對於他而言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損失。」

從工商登記註冊制度來說,當下,職業閉店人操盤店舖「一夜跑路」事前治理也存在難點。呂來明介紹:「如果有證據證明他這個目的是這樣,工商登記機關可以拒絕,不予變更,但你事先判斷不了他的目的是什麼,沒辦法預知,所以你也沒辦法說事先不給他登記。」

河南理工大學財經學院金融系主任郭明傑對「背債人」現象進行過深入研究:「新公司法對於法人變更這一條,它的審查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的一個變更,並沒有賦予一種實際控制權的變化,這樣的話有人就會利用條款侵犯公眾利益,所以說我們就在考慮,如何來打破它套利的條件。」

郭明傑認為,應針對特定預付費行業建立資金監管及信息審查制度,讓公司的運營、變更有跡可循。從事後救濟來說,專家們認為,公安機關應考慮從「合約詐騙」的刑事犯罪角度進行打擊,以起到警示作用。呂來明說:「如果查實了這家店在閉店前不長的時間搞一波促銷,然後跑了,如果有這個核心行為,還是應該刑事打擊他,整體鏈條上應該很明顯的,他這是共同詐騙了。(相關)詐騙犯罪的條文不可能把所有的現象都列進去,但是符合它本質的行為特徵就可以了,公安部門根據這個行為立案處理,這樣才能夠真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