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管控進一步收緊
新京報訊(記者 李冰潔)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5月7日發佈消息,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調整精神藥品目錄。其中,將右美沙芬、含地芬諾酯複方製劑、納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這也意味著,對右美沙芬的管控進一步收緊,不僅在購買時需要持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並且在其生產、經營和使用方面需嚴格遵守《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要求。
我國對第二類精神藥品實行嚴格管控,據2005年國務院發佈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生產的企業,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步審查,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製劑生產的企業,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藥品生產企業需要以第二類精神藥品為原料生產普通藥品的,應當將年度需求計劃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並向定點批發企業或者定點生產企業購買。專門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業務的企業,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另外,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並將處方保存2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經營企業應當在藥品庫房中設立獨立的專庫或者專櫃儲存第二類精神藥品,並建立專用賬冊,實行專人管理。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於5年。
北京高新醫院醫務部主任兼戒毒科主任徐傑告訴新京報記者,右美沙芬被列為第二類精神類藥品之後,它的獲得比之前更難,想要拿到第二類精神藥品,需要有醫生的診斷,進行相關檢查,並保留病曆,在其中寫明用藥原因。並且,患者還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用藥,一個處方不得高於七天的量。據衛生部發佈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二類精神藥品處方,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的印刷用紙為白色,處方右上角標註「精二」。
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創建的藥品說明中,右美沙芬屬於非成癮性中樞鎮咳藥,主要通過抑制延髓咳嗽中樞而發揮鎮咳作用。可用於治療感冒、急慢性支氣管炎、咽喉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少痰咳嗽。
近年來,右美沙芬濫用現象屢見不鮮,2023年12月初,成都一地4名未成年人因過量服用右美沙芬被查獲。2023年5月,江西瑞昌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發現有人在「嗑藥」,經調查,該藥是氫溴酸右美沙芬片。
我國對右美沙芬的管理一直在不斷收緊,2021年底,國家藥監局發佈公告,將氫溴酸右美沙芬單方製劑轉換為處方藥。2022年12月1日,《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正式施行,右美沙芬從此被網絡禁售。2023年2月,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郵政局等三部門下發通知,其中明確指出,我國部分地區出現右美沙芬的濫用問題,且濫用人群以青少年為主,嚴重危害公眾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出了嚴格控製藥品生產量,強化藥品經營環節監管,加強寄遞渠道查驗等要求。
2024年1月,新京報發佈稿件《被濫用的右美沙芬》,採訪了一批存在右美沙芬濫用史的青少年,在網絡上,過量用藥的行為被稱為od(overdose),他們會在社交平台發佈用藥感受、用藥經驗,尋求同類,發泄痛苦。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成癮醫學科的副主任醫師邢笑萌介紹,右美沙芬屬於阿片生物堿及其衍生物類藥品。目前,學術界認為,大腦本身中會產生一種阿片類的物質讓人產生愉悅感,這種生理上的、內源性的阿片類物質和受體的結合沒有那麼緊,持續時間短,很快就代謝掉了。但藥源性的阿片類物質與受體的結合非常緊密,如果反復作用,會讓受體對阿片類物質敏感性降低,產生耐受性。
她進一步解釋,過量攝入藥物的行為會影響大腦的獎賞系統。可能一開始只需要服用少量藥物就能達到效果,耐受之後就需要使用更多的劑量才能達到相同的效果。一旦停止使用藥物,體內的這種平衡狀態就會被打破,出現各種不適感,也就是戒斷反應,產生依賴。
5月8日,新京報記者在多個互聯網平台搜索關鍵詞時,與右美沙芬濫用相關的信息已大量減少,但當關鍵詞替換為「優米」「右美」等時,仍然能夠看到有網民詢問是否有平替藥物。
在邢笑萌看來,除了藥物管理的收緊,預防青少年藥物濫用首先要關注青少年精神心理健康問題,也要對藥物濫用的危害進行宣傳教育,多管齊下,幫助學校、家長、青少年對風險的識別。
編輯 陳曉舒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