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一男子醉酒後持棍毆打一女子,被處行政拘留11日

新京報訊 5月22日,平安龍馬官博發佈警情通報。通報內容如下:

2024年5月21日13時01分,瀘州市公安局龍馬潭區分局玉帶河派出所接報警稱:西南商貿城20區某路口一男子抓著一女子並持棍威脅。

接警後,我局迅速派出警力趕到現場處置,將現場群眾合力製服的嫌疑人帶回調查。

經查:嫌疑人何某(男,55歲,重慶人,山東務工)返回重慶經過瀘州期間,5月21日中午12時許,何某在西南商貿城附近購買3瓶半斤裝泡酒,獨自坐在路邊喝完。13時許,處於醉酒狀態的何某突然對路過的薑某(女,26歲,瀘州人)實施攻擊,並順手抓起草叢中的竹棍,對薑某進行言語威脅和毆打。現場路過群眾戢某等7人見義勇為,合力將何某製服。

目前,薑某已被送醫檢查,身體無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我局依法對何某處以行政拘留11日的處罰。

我局對現場見義勇為的群眾戢某等表示衷心感謝!共建平安瀘州,我們共同努力!

編輯 李憶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