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電動單車不得在京銷售,涉及愛瑪、雅迪等品牌

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23日消息,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北京市電動單車產品目錄編製管理規程》,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編製刪除北京市電動單車產品目錄(第40批),並向社會公佈。目錄之內的車型不得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

編輯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