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蕾萍 | AIGC時代的兒童發展:賦能與挑戰

上海少年兒童圖書館(長風館) 本報記者 葉辰亮攝 上海少年兒童圖書館(長風館) 本報記者 葉辰亮攝

新興技術革命背景下,AIGC、雲計算、大數據等智能科技對兒童教育、健康、娛樂、保護各個領域的影響愈發深刻。2024年5月14日,OpenAI春季發佈會推出GPT-4o,再次豔驚四座,這一「全能」模型不僅能接受文本、音頻、圖像的任意組合輸出,還能夠識別人類的感情,根據感情作出「有情緒的反應」,在全球迅速掀起新一波數字化革命狂潮,也引發各界對其可能產生的替代性影響的持續熱烈討論。

振翅的蝴蝶:數字化浪潮推動的童年革命

現代意義的童年概念大約在16-17世紀出現。經歷工業革命和啟蒙主義的洗禮後,隨著社會發展對知識需求的不斷提升,兒童也逐漸擺脫了人類文明早期被壓榨和奴役的形象,童年開始被視為是一種具有社會結構和心理條件規定性的概念。從盧梭筆下的「兒童本位」、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齊的「自然教育」,直到福·巴爾、蒙台梭利倡導的「早期教育」,哲學家和教育學家都堅定認為,兒童不再是縮小版的成人,或是成年社會集體意識和集體無意識的一部分,而是具有自身特點和規律的發展階段和特定群體;成人社會花時間投資和養育心智健康的兒童,不僅反映了成人社會的良好品性,也是對社會未來前途的最好保障。進入近現代社會以後,狹隘的「成人優越論」進一步遭到摒棄,一系列「以兒童為中心」的現代理唸得以樹立:1989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為兒童權利保護訂立了一套全面的國際法律準則,表明了人類決心「將最寶貴的東西給予兒童」,並建立機制加以實施。關於兒童、兒童發展和兒童教育,在20世紀的後半期逐漸成為一個凝聚全球化共識的議題,承載了人類對自身的重新審視、共同理解與積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社會文化規範性的新制度和新範式。

如果說工業革命賦予童年最大的變革,就是「以兒童為中心」的現代理念,那麼如何看待數字化浪潮為童年帶來的新變革呢?AIGC時代,人們開始重新思考兒童發展問題。事實上,對這一問題,理論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認為,年輕世代本身就是數字原住民,在新技術需求的基礎上,緊隨時代變革的步伐,張開雙臂熱烈擁抱AIGC這樣的人工智能新技術,全面提升兒童數字素養,幾何級數的技術賦能和權利賦能,會促進兒童發展再上新台階。另一種觀點認為,人工智能正在對兒童保護、兒童健康以及兒童發展帶來全面挑戰,「電子化童年」不利於身心健康發展,ChatGPT之類的工具可能扼殺兒童創造力、乃至壓縮整個童年,技術發展會帶來不可控的後果,應該進一步加強AI倫理審核,築牢未成年人保護的屏障,不能讓AI成為「童年終結者」。

如何規避「兔子洞效應」帶來的風險

其實,兩種觀點各有其合理性。放在更宏觀、更縱深的背景下來看,ChatGPT等AIGC技術的出現,只是童年革命的典型案例之一。童年理論的重大突破始終和技術革新密切相關。比如早期印刷術的發明,啟蒙了人們對「童年概念」的認識,讓學習和受教育成為兒童期重要的活動;再比如,無線電技術、視聽教育運動和互聯網技術,使圖像和傳播成為教育手段延展的重要媒介,加速了全球範圍對兒童權利和兒童發展的認同,尤其是新冠疫情肆虐之時,線上學習有效減少了流行病造成的教育剝奪現象。然而隨著技術賦能水平的迭代升級,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擔心,AIGC時代,兒童不再需要緩慢和複雜的學習過程,就能輕易掌握通往成人世界的密匙,尤其是當AI有了感情,能夠和兒童建立更為親密、便捷的互動,當成人的指導和監管變得越來越蒼白無力時,年輕世代的價值觀不確定性也幾何級數上升。更令人擔心的是,在全球資本主義和消費主義背景下,我們如何能在諾斯達克指數的狂飆下,客觀冷靜地來談論「以兒童為中心」的發展呢?換句話說,我們充分鼓勵兒童使用新媒介究竟是為了誰的利益?

舉一個身邊的典型案例,當兒童打開手機,一則又一則通過系統不斷推送的信息和影片,會以聲光影結合的方式自動彈出。看到AI布下的這些幻境圖像,孩子們就像童話故事中的愛麗絲一樣,為了追逐兔子,進入一個又一個無止境的洞穴,日益沉溺在虛擬世界中,無法輕易離開,逐漸脫離現實生活。歐盟用「兔子洞效應」來形象地指代當用戶被平台內容和算法吸引所產生的種種網絡沉溺。其實,除了網絡沉溺,「兔子洞效應」還面臨其他一些風險,如兒童數據安全、兒童身心健康、兒童權利以及監管責任缺失等等。

打開機遇之門:數字化如何賦能兒童發展

回顧人類歷史,每一輪科技進步最終都促成了全社會整體性的發展,並沒有把人類引向不可預測的深淵。這是因為技術與社會的關係總是同步發展:2018年,聯合國兒基會對20個國家的兒童AI監管和保護法律法規進行了評估,包括中國、日本、新加坡等亞洲國家和英國、德國、捷克等歐洲國家以及北美國家,對這些國家在AI兒童服務、兒童隱私保護、兒童數字素養以及兒童賦能四大領域的法律框架進行比較。聯合國評估報告發佈以後,引起各國高度關注,意識到兒童監管領域需要國際行動,共同推進相關立法。2021年聯合國兒基會和兒童權利委員會針對現行政策短板相繼出台《聯合國兒童AI監管政策指南》《數字環境下兒童權利第25號一般性意見》,202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出台《教育和研究中使用生成式AI指南》,力求從制度層面積極倡導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推進兒童參與,保護兒童權利,從而促進兒童發展。

和部分發達國家和地區在兒童網絡保護方面的立法努力舉步維艱相比,中國在這方面的努力尤其引人注目。2021年,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設網絡專章,升級青少年保護模式,規定政府、社會、學校、家庭和企業的義務。2023年10月,中國出台了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一方面積極回應新興技術在推動兒童發展方面起到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也從內容、隱私、安全和行為幾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出了具體監管原則和舉措,成為全球範圍內具有示範效應的基本法律框架。團中央等機構公佈的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最新數據顯示,全國未成年人群體中互聯網普及率達到96.8%,12歲以下小學生的網絡普及率也超過90%,國內在線教育用戶規模已經超過4億。國際電信聯盟的數據顯示,2023年全球15至24歲的人口中有79%使用互聯網,比其他人群高出14個百分點。

未來AI技術的迅速發展不可阻擋,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發佈《一個全新的世界:當教育遇上元宇宙》的政策報告,指出:AI技術將在未來的5至10年全面走進人們的生活,成為教育的重要應用領域。由於技術革命,每個人都可能擁有無限拓展的學習能力和認知水平,人類能夠在互聯網幫助下無限連接、跨越時空,從而更深刻地認識宇宙和把握自己的命運。

無疑,傳統兒童發展的領域會因此增加全新的內容,相關法律建設和政策行動也會不斷推進。從促進人類文明可持續發展的層面來說,要繼續推動童年革命向積極方向發展,就必須堅持國際公約所強調的「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一方面加強制度建設,將兒童保護落到實處,另一方面也要突出倫理治理,通過樹立AI領域正確的倫理價值原則,實現對AI技術應用進行正確的價值引導與倫理規製,建立倫理道德多層次判斷結構及人機協作的倫理框架,讓「兒童權利保護」「網絡安全使用」「可持續發展」和「以兒童為中心」的理念深入人心,積極倡導有利於兒童發展的參與,孩子們的童年才會更加豐富生動。

(作者單位: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

文:包蕾萍

編輯:陳瑜

責任編輯:楊逸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