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武術教練毆打致死案一審宣判:兩人獲刑無期 一人獲緩刑
6月13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斌等三人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某豪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張某斌、李某丁、張某豪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斌開設青島振宇聚英武術運動球會、青島崇德聚英武術球會。被告人李某丁系球會教練,被告人張某豪系張某斌之子,案發時在球會幫助教學。被害人翟某某(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於2023年6月10日報名進入球會學習。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張某斌在球會教學期間,因被害人翟某某訓練動作不規範,同被告人李某丁、張某豪,對其毆打、捆綁,後翟某某被發現意識不清昏厥,送往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翟某某系鈍性物體多次擊打致廣泛軟組織挫傷導致創傷性休克並肺臟脂肪栓塞死亡。當日14時許,被告人張某斌撥打110電話報警,後被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被告人李某丁、張某豪接通知後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三人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斌、李某丁在教學訓練期間,違背國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毆打翟某某身體致其死亡,二人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且系對未成年學員長時間毆打並捆綁,犯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嚴懲;被告人張某豪參與上述犯罪行為,亦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張某斌系武術館實際控制人,多次毆打並捆綁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丁身為教練,多次毆打並捆綁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行為積極主動,起主要作用,亦系主犯,鑒於張某斌、李某丁具有自首情節且將被害人送醫療救治,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張某豪系幫助教學,作案時間短,擊打程度明顯弱於同案被告人,捆綁時僅是協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其還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對其減輕處罰;鑒於其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依法對其適用緩刑。三名被告人作為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暴力傷害犯罪,依法應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根據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工委、婦聯、共青團代表,當事人親屬、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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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8歲男童被武術教練毆打致死案」開庭 男童父親:很忐忑,但有信心為孩子討回公道(大皖新聞)
大皖新聞訊 4月24日上午,青島8歲男童琦琦被武術教練毆打致死案,正在青島中院普東刑事審判法庭開庭審理。當天上午,大皖新聞記者也來到現場,關注案件庭審最新進展。

上午9:30分,琦琦父親翟春光和律師以及親友都已到達法庭門口。「現在心裡非常忐忑,等了很久,終於等到開庭,期待這一次有個好的結果。」翟春光告訴大皖新聞記者。
這一次,翟春光說,自己想從庭審中瞭解更多的真相,也要把他們掌握的證據都展示出來,讓三個被告人都得到嚴懲,希望判處死刑。「我們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有信心可以為孩子討回公道。」
在現場,大皖新聞記者看到,還有一部分親屬未能進入法庭旁聽,但他們也都從各地趕來法庭門口,為琦琦聲援。「你看看孩子多可愛啊,被他們打的,這還只是一部分。」琦琦二姑帶著琦琦生前的照片和在殯儀館被拍下的傷情照片,一邊哭一邊說,案發時,是琦琦第二次去這家武術球會,不到2天時間,就發生了這樣的事。「8歲的孩子能犯多大的錯,要這樣往死裡去打孩子。」

琦琦二姑還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事發至今,家裡一直瞞著琦琦的爺爺奶奶,兩位老人年近90歲,怕老人受不了這個刺激。每年春節,琦琦都會跟著爸爸媽媽回山東菏澤老家,但是今年春節,琦琦沒能回去。「老人問,也不敢說,就說今年過年太冷了,長大一點再回來看他們。」
此前,大皖新聞多次報導過該案,事情發生在2023年6月。去年6月26日,當地警方也通報了此案,稱2023年6月18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某武術球會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一人死亡。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將該武術運動球會負責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查獲,現已依法採取刑事強製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個月後,翟春光也公開了孩子屍檢報告中的死亡原因,系用鈍性物體多次打擊致廣泛軟組織挫傷導致創傷性休克並肺臟脂肪栓塞死亡。
4月24日,該案由青島中院組織一審開庭,三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目前,庭審正在進行中。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殷子昂 攝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