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謊報火警,被行拘十日
新京報訊 據北京消防消息,近日,房山區發生一起因謊報火警而導致公共資源浪費及社會秩序擾亂的事件。
當事人王某(男、56歲)晚上撥打119報警電話,謊稱自己家中發生火災,要求消防部門緊急救援。
接警後,房山區消防救援支隊迅速調派多輛消防車及數十名消防員前往現場,但到達王某報警所說的小區後,並未發現火情。為避免意外發生,消防救援人員反復聯繫報警人,然而報警人此時卻無故「失聯」了。在與現場民警、社區和物業工作人員對該小區及周邊進行排查後未發現火情。後經調查確認王某謊報火警。
王某的行為不僅嚴重浪費了寶貴的公共應急資源,還可能延誤真正需要緊急救援的情況,對公共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
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王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六十二條第三項 謊報火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罰款。
編輯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