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欠薪不還「玩失蹤」,平穀法院與鐵路警方聯合將其控制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楊否非 趙穎)近日,北京市平穀區法院執行局與北京鐵路公安局進行了一次聯合執行行動,在執行局局長許友剛的統籌安排下,張歡法官團隊前往北京豐台站,與北京鐵路公安局聯合控制被執行人,並依法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法院幹警和鐵路公安民警在豐台火車站將被執行人控制。 圖源:平穀法院法院幹警和鐵路公安民警在豐台火車站將被執行人控制。 圖源:平穀法院

2021年間,張某在李某處從事勞務工作,其間李某拖欠張某薪金共計80000元,雙方約定分兩筆於2022年3月底之前給清。但李某並未按期將薪金發給張某。張某向平穀法院提起訴訟,平穀法院判決李某支付張某勞務費80000元,到期仍未支付,張某申請強製執行。與張某一樣,李某在2021年間還欠王某薪金92100元,王某也向平穀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

立案以後,在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的情況下,執行局幹警前往被執行人住所尋找李某,但李某四處躲藏,戶籍地村委會工作人員反映李某常年不在北京,很久都找不到他,他同樣也是當地村委會的重點關注對象。為了盡快找到被執行人,執行局局長許友剛決定將其列入鐵路公安聯合查控名單,聯合鐵路公安機關共同尋找被執行人。

在等待了幾個月後,北京鐵路公安部門傳來了被執行人李某的線索,李某將於2024年6月5日9點乘車抵達北京豐台站。接到線索以後,平穀法院執行局迅速行動,在局長許友剛的統籌安排下,由張歡法官帶隊在6月5日7點出發,趕在火車到站之前抵達車站,會同鐵路公安局民警,在車站等待李某乘坐的火車。終於,李某乘坐的火車到站,法院幹警迅速將其控制。

將李某帶到平穀法院執行局之後,張歡法官多次與其進行溝通,勸導其積極配合執行工作,製定還款計劃,擬訂和解方案。但李某仍然不配合執行工作,消極對抗執行,且態度強硬,拒絕溝通。在這種情況下,平穀法院執行局決定對其依法採取拘留措施,最終,李某被平穀法院依法拘留15天。

編輯 劉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