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取消城管?官方回應:誤讀,系城管職能下放到市內各區

來源:縱覽新聞

見習記者 高鵬飛 記者 尹鳴

日前,廣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網公佈了一則《關於停止使用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證的公告》(以下簡稱《停止公告》),公告稱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行政執法職責,劃歸相關主管部門承擔,不再保留市行政綜合執法局。從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證。

《停止公告》迅速引發熱議,不少網民認為,北海此舉是取消了城管部門。6月17日,北海市多個部門向縱覽新聞(報料:ZLXWBL2023)記者表示,取消城管是誤解。

網傳北海市取消城管(來源/微信截圖)

根據《停止公告》內容,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旅遊文體廣電、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11個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劃歸相關主管部門承擔,不再保留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在網上,北海市發佈的《停止公告》也被不少網民解讀為北海市取消了城管部門。

6月17日上午,縱覽新聞記者就「北海是否取消了城管」向原北海市行政綜合執法局進行求證。「沒有(取消城管),職能下放到城區。」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原行使城管部門工作職能的工作人員也會被下放到市內的各區。

2019年3月8日,北海市市政管理局掛牌成立(來源/北海文明網)

縱覽新聞記者查詢資料瞭解到,根據公眾號「北海市政」2019年3月8日消息,根據《北海市機構改革方案》,北海市城市管理局更名為北海市市政管理局,並於2019年3月8日上午掛牌成立。該公眾號同日發佈的消息還稱,2019年3月8日上午,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也舉行了掛牌儀式,根據《北海市機構改革方案》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旅遊文體廣電、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11個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6月17日上午,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員向縱覽新聞記者稱,彼時,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後,北海市市政管理局便不再承擔城管的執法職能,「當時是移交給了綜合行政執法局」。

據《北海市市政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北海市自2022年6月以來實施執法隊伍雙重管理,由北海市行政綜合執法局專業執法三大隊開展執法工作。分工方面,根據《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伍雙重管理辦法》(2022年6月印發),市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所在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相關專業執法隊伍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名義進行執法。也就是說,北海市城市管理局在2019年3月8日已更名為現在的北海市市政管理局,該市並未取消城管局。

縱覽新聞注意到,目前,北海市行政綜合執法局官方網站已無法打開。多個公開報導顯示,北海市內各區已先後成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局。據北海市銀海區委宣傳部官方公號「魅力銀海」消息,6月13日上午,銀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揭牌成立。北海市海城區委宣傳部官方公號「海城發佈」5月27日消息則顯示,5月27日上午,海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揭牌儀式順利舉行。

原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介紹,城管部門的職能下放到市內各區,人員也會隨之下放。對於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其他領域的職能如何劃歸,該工作人員建議記者聯繫相關職能部門。

根據《停止公告》,其他11個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劃歸相關主管部門承擔。記者聯繫了北海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對方證實市生態環境執法支隊原歸屬於市生態環境局,後來轉移到了市行政綜合執法局,現在又劃回來了。

據北海市交通運輸局微信公眾號,今年5月8日,北海市交通運輸局已舉辦北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成立儀式。

縱覽新聞記者發現,此輪北海市機構改革或與2024年4月9日召開的北海市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有關。據北海日報報導,4月9日,全市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召開。市委書記蔡錦軍強調,要準確把握重點任務和關鍵環節,不折不扣推動機構改革工作落地見效。要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原則,調整優化重點領域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組建社會工作機構、營商環境建設機構,更好服務北海高質量發展。要實行以縣級執法為主的體制,構建權責統一、運行順暢的行政執法體系。要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調整完善鄉鎮(街道)機構設置和管理體制,切實為基層賦權增能、減負增效。要堅持「瘦身」和「健身」相結合,精簡規範和優化調整議事協調機構、精減人員編製,規範部門領導職數,科學規範從嚴管理機構編製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