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靜茹演唱會「柱子票」案一審宣判,主辦方階梯式退還部分票款

粉絲花費千元購買梁靜茹上海演唱會的門票,到場後卻發現,視野被立柱遮擋,看歌手成了看柱子。9名粉絲因此起訴主辦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6月20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獲悉,這9起服務合約糾紛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梅隴人民法庭一審宣判。法院判令被告以階梯式退票比例按單張票價420元、650元、910元的標準退還原告票款。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梅隴人民法庭一審宣判現場。圖/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供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梅隴人民法庭一審宣判現場。圖/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供

貝殼財經記者瞭解到,該系列案件共有9名原告,他們均為2023年5月20日或21日的梁靜茹演唱會觀眾,因演唱會中幾乎全程被承重柱遮擋視野,且事中事後和主辦方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他們將演唱會主辦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訴至法庭。一份民事起訴狀顯示,一名原告的訴訟請求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演唱會門票款項1299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897元(即「退一賠三」);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2023年5月16日,該名原告購買了一張由被告主辦的「2023當我們談論愛情-梁靜茹世界巡迴演唱會上海站」的門票,支付1299元。演唱會地點位於浦東新區Mercedes平治文化中心,原告門票座位號為二層看台219的2排3座。2023年5月20日演唱會當天,原告入場後發現舞台四角有四根柱子,導致自己所坐的位置正位於視線遮擋區域。演唱會全程原告幾乎都因為台柱遮擋而無法看到演唱者梁靜茹本人。原告認為,被告未提前告知其銷售的座位位置存在視線被遮擋的嚴重瑕疵,對消費者存在欺詐行為,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被告應向原告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向原告返還門票款項,並進行懲罰性賠償。

演唱會現場台柱遮擋。圖/原告方提供演唱會現場台柱遮擋。圖/原告方提供

2023年11月15日,該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庭審中被告方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辯稱原先的舞台設計並無承重柱,演出前製作方為了提升演出效果,增加了影音設備,導致承重超出場館吊頂安全標準,為安全考慮,故臨時增加了舞台角柱作為承重,屬於常規舞台設計。其次,原告證據不能證明其視線被遮擋,即使被遮擋,也尚未達到導致合約目的不能實現的程度。現場演出是聲、光、色、舞台、表演、現場氛圍等相結合的整體,其中現場氛圍感尤為重要。被告從未在任何宣傳資料中明確過舞台沒有柱子或者無任何視角遮擋,演出現場的設施設備不可避免會對某些位置的觀眾視野造成不同程度的遮擋。再次,本案原告既未現場提出異議,也未中途退場,案涉合約已經履行完畢,原告再要求退款沒有合約基礎和法律依據,也不符合公平及誠信原則。被告方認為不存在欺詐的故意和欺詐行為,如果一定要說被告有責任,最多也是過失。

閔行區人民法院結合雙方當事人訴辯稱意見及在案證據,經審理認為被告售賣「柱子票」的行為尚未構成欺詐。本案中,從客觀情況看,被告並未在任何宣傳資料中作出觀看無遮擋的承諾,沒有故意告知虛假情況;原告購票時,座位尚未排定,現場舞台也未搭建完成,被告無法在當時就知曉原告的座位被遮擋,原告也不可能因受被告誤導而購票。舞台搭建完成後,被告確實已經可以預見到有部分觀眾會受到承重柱的遮擋,但上海站為巡演的第一站,被告顯然對受遮擋的程度以及觀眾可能的反應嚴重估計不足,現場雖有調換座位的預案,但安排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足,無法滿足實際需求,被告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更符合客觀實際。因此,現有證據不足以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難以認定被告構成欺詐。

被告的行為屬於瑕疵履行,構成違約。原告購買了由被告舉辦的梁靜茹演唱會的門票,雙方建立服務合約關係,被告應全面履行義務。原告的觀看視線受到承重柱的明顯遮擋,已經超出一般心理預期。被告雖稱原告可以通過大屏幕觀看歌 手表演,但大屏幕設置在舞台正面,而原告的座位在舞台對角線上,觀看效果也欠佳。被告既沒有提前主動告知原告其座位視線被遮擋,給予原告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沒能製定充分的預案,在現場主動為原告調換座位,消除不利影響。綜上,被告在合約履行過程中提供的服務存在明顯瑕疵,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應承擔減價退賠的違約責任。由於觀眾對於演唱會的體驗是多方面的,不僅僅在於看,還在於聽,在於感受,在於互動等。因此,雖然原告等人在全程觀看演唱會的體驗感上不盡如人意,但不足以認定被告構成根本違約,加之原告並未提前退場,故原告要求被告全額退款的請求,法院難以支持。鑒於演唱會已經結束,被告無法繼續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故原告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被告應當退還部分票款。

關於退款比例,上海閔行法院認為,應當根據被告的瑕疵履行對觀眾造成的影響大小確定。具體可以結合不同票價所承載的消費者對演唱會的期待值大小、承重柱對具體觀眾的遮擋程度等因素綜合判定。根據一般消費者的心理,購買內場票的觀眾對於演唱會中近距離接觸並與偶像互動等的期待值相對更高,因而對履行瑕疵的容忍義務也就更低。因此,在退款比例上,也應結合票價,採用階梯式的退票比例。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俞金旻

編輯 程子姣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