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被告人家屬現身內蒙古一法庭「拉橫幅」,質疑警方筆錄「造假」

來源:新黃河

新黃河消息,6月18日上午,一段多名被告人家屬現身法庭「拉橫幅」,要求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的影片引發廣泛關注。被告辯護律師告訴新黃河記者,家屬「拉橫幅」是因為來自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分局的2名偵查人員,在同一時間段內分別出現在內蒙古、北京、河北等地,被告人及家屬質疑在案相關筆錄涉嫌「造假」,因此要求法院通知相關偵查人員出庭。最終,法院方面告知庭審暫時取消。

記者瞭解到,該案即此前備受關注的「學力星球案」。2023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分局民警以學力星球運營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前往北京將北京學力星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學力星球」)的部分員工抓捕。今年5月20日至24日,學力星球實控人任某及數名員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在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後於6月12日第二次開庭。

按照學力星球的介紹,該平台是一座「影片圖書館」,註冊用戶每刷10個5分鐘左右的短影片即可讀完一本書。同時,學力星球設立7個等級的會員卡代理銷售制度,公司代理商或個人銷售會員卡,即可獲得不同比例的銷售提成。而正是這種多等級的經營模式,讓學力星球陷入傳銷指控。對此,涉案嫌疑人任某及其代理律師辯稱,學力星球依靠的是一種把蛋糕做大的「創新性營銷模式」。

圖書影片APP被控傳銷頗為罕見,該案一開始便在網上引發熱議。如今,隨著法庭內的「拉橫幅風波」,令該案走向變得撲朔迷離。6月18日,針對家屬「拉橫幅」所提相關訴求一事,錫林浩特市法院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將會核實此事。

被告家屬法庭拉橫幅,要求偵查人員出庭

據此前網傳影片顯示,6月18日上午,多名家屬在一間法庭內,打出「學力星球案偵查人員必須出庭」字樣的橫幅。一名身穿製服的工作人員短暫露面後,隨即離開。記者從被告人辯護律師處瞭解到,家屬之所以採取上述行為,是因為在此前法庭審理過程中,辯方發現來自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分局的偵查人員李某某、毛某某所作的相關筆錄涉嫌「造假」,因此要求法院通知兩人出庭作證。

據辯護律師提供的相關筆錄記載,2023年2月5日18時12分至2月11日0時54分,偵查人員李某某、毛某某在位於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分局刑警大隊辦公室開展網絡在線電子數據提取並製作有網絡在線提出筆錄。而在2023年2月5日16時38分至當日20時49分,李某某、毛某某又一起出現在河北省廊坊市。此外,在2023年2月10日當天,李某某、毛某某又一起出現在北京市朝陽區進行異地偵查。

「相同的2名偵查人員在內蒙古做電子數據提取的同時,又在同一時間段內出現在北京、河北等地,這明顯不合常理,因此我們質疑在案相關筆錄涉嫌‘造假’。」上述辯護律師告訴新黃河記者,此前辯方曾就相關筆錄涉嫌「造假」一事要求法院通知相關偵查人員出庭,但未獲回應。另據現場參與「拉橫幅」的一名被告人家屬介紹,被告人、辯護律師等在此前庭審中曾數次提出要求相關偵查人員出庭的申請,因為偵查人員始終未出庭,他們認為法庭應當就偵查人員出庭與否給一個答覆後再開庭。

記者瞭解到,家屬「拉橫幅」事件發生後,法院方面告知原定18日上午的庭審暫時取消,但並未答覆相關偵查人員此後是否出庭。

6月18日下午,新黃河記者就家屬「拉橫幅」要求相關偵查人員出庭一事致電錫林浩特市法院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他們將會核實此事。19日,記者就相關筆錄涉嫌「造假」一事,多次致電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分局相關負責人,電話一直未能接通,此後發去採訪短信,亦未獲回覆。

涉事公司頻遭舉報,市監局曾回應並非傳銷

公開資料顯示,2021年4月12日,學力星球註冊成立,任某成為該公司實際經營者及控制人。同年9月,學力星球APP上架運營。對外宣傳中,學力星球給自己的定位是一座「影片圖書館」。註冊用戶可以觀看限時免費圖書影片,若要解鎖全部影片,則需購買價值198元的會員年卡。截至2023年2月案發,該公司已製作完成500餘本圖書的影片,學力星球APP上線了約300本圖書的影片。

事實上,學力星球案發前就頻遭「傳銷」舉報。據「學力星球」實控人任某之妻提供的多份「舉報單」顯示,此前2022年5月、7月、9月,曾有多人以「學力星球」涉嫌「傳銷」為由向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比如,有舉報人稱,「‘學力星球’APP及其團夥打著各種旗號,先讓人充會員198元,鼓吹老年人拉客戶、拉人頭,並且利用微信群各種定時直播等等,哄騙更多人參與傳銷。」

另一位舉報人反映稱,其母親在2022年9月「被朋友慫恿說刷影片可以賺錢」,於是開通了學力星球APP會員。但他體驗發現,如果不發展新會員,「刷一天影片只能掙到幾分幾毛錢」。隨後這位舉報人試圖要求退款,客服卻聲稱「虛擬物品一經售出不給退款」,他只好以涉嫌傳銷為由投訴至朝陽區市場監管局。

對於2022年的多起投訴,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當時的答覆為:「經查,北京學力星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資質齊全,未發現公司存在拉人頭分紅、網絡惡意傳銷違法行為,市民反映與實際不符,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條第四項的規定,我局決定不予立案。」

用戶170餘萬人,會員充值3900多萬元

2023年2月4日,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分局的民警到北京將學力星球的四名員工抓捕。據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分局起訴意見書披露,2022年10月,該局在工作中發現,有當地居民使用「學力星球」APP,通過在「學力星球」APP上籤到、點擊影片學習、微信充值198元註冊成為VIP年費會員,向他人發送邀請碼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宣傳平台積分可獲得平台盈利分紅,參與平台傳銷活動,「學力星球」APP經營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2023年2月4日,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任某等3人被刑拘,同年3月8日被逮捕,後羈押在錫林浩特市看守所。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取保候審強製措施。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阿爾善公安分局稱,經突審犯罪嫌疑人及公安機關外圍調查取證,該團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事實基本確定。截至2月6日,涉案資金流水近億元,涉及全國多個省市,發展層級38層,用戶170餘萬人,凍結資金600餘萬元。

另據錫林浩特市檢察院起訴書披露,「學力星球」APP會員等級為學力達人、學力班長、一星代理直至五星代理,每一級代理根據直推人數獲得20%至50%的推薦返利,發展層級共38層。起訴書指控稱,任某等人為規避傳銷多級風險,要求會員成為一星代理後成立空殼公司或商戶與「學力星球」簽訂對公協議,結算計酬返利。截至2023年2月,該平台註冊用戶1708282人,充值會員人數188825人,會員充值39332882.44元。此外,任某等人通過強製完成共建值任務點擊廣告,獲取廣告費12968058.03元。

在起訴書中,錫林浩特市檢察院認為,任某等人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是傳銷犯罪還是新型營銷?

此前有媒體記者瞭解到,為了實現會員用戶規模的「裂變」,學力星球搭建起的等級會員卡代理銷售體系中,註冊用戶購買會員卡即成為學力達人,此後按照直接推薦購買會員卡人數等業績標準依次升級。會員卡銷售有兩套提成標準。一類為直接推薦提成,從學力達人到五星代理,每推廣一名會員,依次適用198元會員卡收入的20%至50%的比例提成;另一類是間接分成,其中學力達人和學力班長無法參與間接分成。如果是一星代理直接推薦1個會員,可拿到原本直推的30%提成,其上級二星代理則獲得5%的間接提成。以此類推,二星代理直推情形下,三星代理同樣收穫5%的提成。隨著會員規模擴大,學力星球還進一步開拓廣告業務,並將部分廣告營收用於用戶返利。學力星球方面稱,該公司先後與騰訊優量彙、百度聯盟、快手聯盟等廣告平台建立合作,在學力星球APP設置廣告入口,用戶可以自主選擇點擊觀看廣告,並基於「觀看勞動」獲得報酬。學力星球方面表示,他們將稅後廣告收入的70%,按照用戶的數據貢獻情況返給會員用戶。

任某妻子對此解釋稱,學力星球的運營採用「共建共創共享」的模式,「傳統商業模式下,公司掙了錢,與用戶沒有太大的關聯性。我們希望用戶在學力星球上不光是一個消費者,也是創造者。」

「傳銷的核心特徵是騙取他人財物,反觀‘學力星球’,它是給用戶實際交付物超所值的影片圖書,與用戶共享來自外部廣告商的廣告收入,沒有任何用戶有財物損失。」「學力星球案」其中一位辯護律師稱,認定傳銷不能只是單純地看銷售等級有高低、多層,核心是要先看有沒有真實的商品或服務,是不是一個真正的市場營銷活動。「學力星球」70%會員卡銷售收入用於支付銷售提成,10%用於分配給講書人,賸餘20%用於平台維護,這個業務模式完全可持續發展。此外,從2022年5月廣告業務上線直到案發,「學力星球」的廣告業務收入1200多萬元,業務增速非常可觀,可以說已經進入良性的、可持續發展階段。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學力星球案」上述辯護律師聲稱,針對被告人被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他將為其做無罪辯護。除此之外,他還將就此前發現的相關筆錄涉嫌「造假」一事,提請法院通知相關偵查人員屆時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