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託管騙局再現:中銀金行加盟店人去樓空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不少人將黃金視為投資的肥豬肉。在福建省福州市中心繁華地段,有一家金店十分醒目:門臉上掛著「中銀金行」的招牌,並打出了「央行批準創辦」「由太平洋承保」「世博銷售金獎」3個廣告牌。然而這家看似來頭不小的金店卻在開業大半年後,突然「跑路」了。消費者此前託管的黃金沒了著落,不僅沒有收益,連保底的本金也無法拿回,《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金店跑路,120多萬元購買的黃金只兌付了幾萬

6月19日,福州退休老人林女士守在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門口,她和丈夫正撥打110報警,等待警察來臨。記者趕至現場發現,該金店大門緊鎖,店內昏暗,透過玻璃門可以看到原先裝滿黃金首飾的櫃檯早已空空如也,店門口也已貼上物業的招租電話。

林女士告訴記者,2023年9月,她接到中銀金行營銷員的電話,稱購買中銀金行的黃金,每100克送8克,半年後兌付,金店按實時金價支付費用,確保購買者的收益為「8%的贈金+半年後的黃金溢價」。若半年後金價未漲,金店則會支付購買者原購入價和8%的贈金保底。也就是說,購買者在購買黃金後半年內至少有8%的收益。

在中銀金行營銷員多次邀請以及對其品牌、保險公司承保的宣傳下,林女士先後與中銀金行經營者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簽訂了4份黃金購買協議,總共花費120多萬元。目前,除了首次購買的100克黃金於今年3月份兌付了幾萬元外,其餘的均未兌付。

記者在林女士提供的其中一份《黃金製品訂購協議》中看到,2023年11月20日,林女士向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訂購黃金製品1620克(含贈送120克,實際購買1500克),單價為440元/克,總價66萬元。雙方約定交貨期限為簽約後6個月,到期後,黃金製品以「440克+漲幅」出售給經營者。按合約約定,無論黃金漲跌,經營者到期保底要支付給林女士71.28萬元。

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自製的《黃金製品訂購協議》。

林女士告訴記者,由於今年黃金漲幅較大,5月20日合約期滿日,她與經營者聯繫,對方核定黃金現價為566.94元/克,按照合約,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應按1620克黃金現價支付91.8442萬元給林女士。但對方以各種理由推托,遲遲不付款,直到近日失聯。林女士夫婦緊張之下,趕到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現場,發現該金店早已關門,只能報警。

消費者鄭女士告訴記者,去年12月,她和朋友在中銀金行(溫泉公園店)與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簽約,合計購買了十幾萬元的黃金,到期前幾天,聽到金店出事的消息,現在看來金店無法按合約約定兌付了,都到溫泉派出所報了案。

人走樓空,丫丫珠寶被列入經營異常

據瞭解,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已在福州陸續開了5家金店,其中3家是中銀金行品牌店、2家以丫丫珠寶為名。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是中銀金行品牌首店,另外兩家分別是中銀金行(溫泉公園店)、中銀金行(廣達店)。記者注意到,這兩家店雖然中文名稱都是「中銀金行」,但所用LOGO與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不同。

記者瞭解到,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在6月7日貼出「端午節閉店三天,下週二正常營業」的通知,但端午節後未見店舖開門,相關負責人也無法聯繫。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店舖所屬的物業管理方告訴記者,該店舖承租方現已停業,物業方面已受業主委託幫忙重新招租。

中銀金行(溫泉公園店)櫃檯全空,一件首飾都沒有。中銀金行(溫泉公園店)櫃檯全空,一件首飾都沒有。

6月20日,記者來到在中銀金行(溫泉公園店)時,發現該店也已關門,門口貼著「暫停營業 喝茶請入內」。店內營業員告訴記者,因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大股東在外地涉及經濟糾紛案,目前已被警方控制,該店只能暫停營業,目前店內員工的薪金也未結算。記者注意到,店內黃金首飾櫃檯已經被清空。

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閱到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目前仍顯示存續狀態,註冊地址就在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所在店舖。隨後,記者到福州市鼓樓區鼓東市場監管所查詢該店信息,鼓東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該所已接到相關信息,經轄區工作人員上門聯繫、電話聯繫,均無法與該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繫,註冊地即金店也已關門。按規定,該所已將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列入經營異常,目前正向上級報告。

中銀金行稱丫丫珠寶涉嫌侵權

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對外以中銀金行的名義進行宣傳,而與消費者簽約卻都是該公司。那麼,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和中銀金行有什麼關係?

6月21日,記者就中銀金行幾家金店關門一事,諮詢中銀金行品牌加盟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歐陽先生表示,中銀金行只授權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開一家門店,即中銀金行(八一七路店),收了2萬元加盟費,並未授權對方開其他店,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的行為涉嫌侵權。而且中銀金行並無黃金訂購協議業務,所有的黃金製品都是現買現交貨,不允許託管、回購。他建議被騙的消費者及時報警。

記者從福州市公安部門獲悉,目前陸續有消費者到鼓東派出所、溫泉派出所、鼓樓經偵大隊反映中銀金行幾家金店的情況,公安部門已經著手調查,並向有關部門發送了協查告知函。

福州珠寶商陳經理告訴記者,福州丫丫珠寶有限公司搞的是售後代管模式,用高額贈金、保底收益、溢價回購等營銷手段吸引消費者。這種業務模式脫離了商品交易的實質,成為一種追求高額回報的投資理財行為,其背後隱藏較大風險隱患,資金安全無法保障。

福建灜榕律師事務所林善誌律師認為,加盟店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相應民事責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獨立承擔。如果加盟商確實利用品牌從事非法行為,則品牌方有一定的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