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別任由「羊毛黨」把運費險賠付薅成「生意」

運費險被「薅羊毛」,終究還是真實消費者承擔後果。

▲資料圖:運費險的初衷是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如今卻成為「羊毛黨」套利的工具。圖/IC photo資料圖:運費險的初衷是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如今卻成為「羊毛黨」套利的工具。圖/IC photo

 | 柯錦雄

近日,有女裝品牌創始人公開呼籲關注「強製運費險」,認為在電商平台退貨率普遍高達60%的情況下,開通運費險還變成商家參加大促活動的強製性要求,為商家運營帶來了巨大負擔。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確有不少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如何「薅運費險羊毛」的經歷。為此,也有不少商家呼籲對運費險規則進行改造轉型。

運費險的出現,原本是為減少網購過程中因退換貨而產生運費糾紛,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由於降低了消費者的後悔成本,客觀有利於消費群體擴大,本是好事一樁,但如今給商家帶來的不是營收增加,反而是加重了負擔。

事實上,在互聯網上,只要存在規則漏洞,必然就會伴隨「薅羊毛」黑產,運費險的賠付機制天然具備吸引「羊毛黨」的潛質。

現實中,運費險的賠付,不是以實際退換貨付出的快遞成本為準,而是固定的賠付標的。以某電商平台為例,運費險目前只賠付買家退換貨快遞的首重部分,金額為10元至12元。也就是說,只要實際快遞費低於10元就有套利空間。

報導提及的不法分子,就通過下單再退貨的方式,賺取運費差價,甚至形成了一條產業鏈。

需要明確的是,這些「羊毛黨」並不是真正的消費者,其購物目的就是為了退貨套取賠付。

這樣的購物行為,擾亂了商家的正常生產計劃,錯誤預估了實際需求,可能導致生產積壓。而平台要求的強製運費險,一般是由商家購買,如果出險次數過高,也會提高運費險價格,從而進一步推高商家的經營成本。

正常的退換貨獲得運費險賠付,是消費者作為被保險人的權利,但「羊毛黨」將其做成「生意」,就可能已經涉嫌違法,嚴重違法行為則屬於犯罪行為。

根據我國保險法相關規定,「羊毛黨」的行為屬於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約,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薅運費險羊毛的不法分子非法佔有的目的比較明確,騙保數額如超過5萬元,則構成保險詐騙罪,應當予以立案追訴。騙保數額不足5萬元,但超過三千元,則構成一般詐騙罪。

而這條非法產業鏈上,不只有直接參與騙保的「羊毛黨」需要負責。比如,有人能夠從快遞公司拿到折扣,與「薅羊毛」的買家合作,共同賺取運費差價。這也可能涉嫌保險詐騙罪的共同犯罪,同樣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據記者調查,在某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博主教人如何「薅運費險羊毛」的攻略,這種行為或已涉嫌傳授犯罪方法罪。

對於運費險的賠付機制漏洞,平台以及保險公司也應拿出針對性方案,而不能僅靠封號解決。比如,賦予商家自主購買運費險的權利,或針對商品品類單獨購買運費險等。

如果運費險賠付機制具備套利空間,保險公司則可考慮是否調整相關固定賠付金額的賠付方式,改用實際支付金額。或者採用車險類似的方式,與快遞公司合作,運費險不直接向退貨人賠付。

消費行為的核心在於產品本身的價值,運費險的初衷是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如今卻成為「羊毛黨」套利的工具,增加了商家的無效支出,最終造成的結果——要麼是商家減少在商品質量升級上的資源投入,要麼就是在商品價格上增加退貨成本。

而不管商品質量降低還是商品價格提升,承擔後果的終究是真實消費者。僅以此而言,也不能任由「羊毛黨」把運費險賠付「生意」一直做下去。

撰稿 / 柯錦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