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市委書記、廳長,丁式江被「雙開」

據海南省紀委監委6月28日消息: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參事丁式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丁式江(資料圖)丁式江(資料圖)

經查,丁式江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家風不正;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礦權審批、項目承攬、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丁式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丁式江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1月6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參事丁式江被查。

公開簡曆顯示,丁式江出生於1964年,曾任海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局總工程師,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兼紀檢組組長等職。

2008年12月,他任萬寧市代市長,後任市長,2012年6月任萬寧市委書記,2014年11月任海南省住建廳廳長、黨組書記,2017年5月任海南省規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省總體規劃總督察。

2018年9月,丁式江任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黨組書記、廳長,2022年5月被免去廳長職務。後報導顯示,他改任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黨組書記、副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