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鬼」被捕!落馬前已多日未露面,處分報中央批準

來源:北京青年報

編輯丨餘暉

據最高檢7月3日消息,河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原副主任陳玉祥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玉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陳玉祥,男,漢族,1966年4月出生,河北臨西人,1986年3月入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黨校研究生學曆。

陳玉祥畢業於河北財經學校會計專業,畢業後成為河北省軸承標準件工業公司幹事,1990年10月成為河北省紀委辦公室會計、科員,從那時起,他長期在紀檢監察系統工作。

簡曆顯示,陳玉祥擔任過河北省監察廳副廳級監察專員,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廳級主任等。

2016年2月,陳玉祥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兩年後(2018年2月)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2018年9月,陳玉祥轉任石家莊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21年11月任河北省紀委副書記。

2023年1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河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陳玉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被查之前,陳玉祥已多日未公開露面。

2023年10月18日,官方報導稱,河北省委第二巡視組向容城縣委反饋巡視情況,當時,陳玉祥出席會議並講話。

2024年6月,陳玉祥被雙開。

  • 通報提到,陳玉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執紀違紀,執法犯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熱衷於吃喝享樂,長期頻繁接受宴請,違規接受旅遊、健身等活動安排;

  • 無視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 違反工作要求,干預和插手司法及執紀執法活動;

  • 甘於被「圍獵」,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運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玉祥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陳玉祥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