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追短劇一天花費500元,能否要求平台退款?

近日,安徽的趙女士(化姓)無意中發現,自己60歲的母親今年6月份的微信支付賬單高達近7000元。

付款記錄顯示,單次支付金額為數十元,支付間隔約十幾分鐘,收款方大都為「XX影片」「XX劇場」「XX網絡」等。溝通後趙女士得知,母親是在充值看短劇。一個月內為短劇花費那麼多錢,趙女士覺得太貴、不合理。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一些讓人「上頭」的付費短劇,往往都在劇情關鍵處戛然而止,需要付費才能解鎖下一集,有的則需要付費才能免廣告。急切地想知道後續劇情的觀眾,往往都會付費解鎖。單集費用往往僅需幾分錢,但充值時需購買價值幾十元的套餐,積少成多後,成了一筆「巨款」。

今年1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等機構共同發佈的《2023年四季度消費維權輿情熱點》提及,短影片平台微短劇誘導付費,不少中老年消費者遭遇侵權。

老人刷短劇「停不下來」,淩晨3點還在充值

趙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其母親杜女士(化姓)今年60歲,平時會出去打麻將,或跟著女兒旅遊。隨著天氣漸熱,杜女士不再出門玩,會在家裡逗逗貓。趙女士知道母親會刷短影片打發時間,猜測她是偶然刷到了平台推送的短劇,隨後開始在小程序上追劇。

根據趙女士出示的支付記錄截圖,今年6月,杜女士通過微信支付花費了6992.7元。6月27日是杜女士看劇最投入的一天。當天淩晨1點25分,她向「XX熱門影片」支付了49.9元,隨後每隔約10分鐘就支付一次;淩晨2點半,她最後一次向「XX熱門影片」支付;淩晨3點過,她又兩次向「XX科技」分別支付39.9元;早晨9點半,她又開始充值,向「XX劇場」支付了49.9元。這一天,杜女士總共為追短劇花費548.8元。

「在某些影視平台上充一年的會員也只要兩百多元。一個短劇花費這麼多,太不合理了。」趙女士告訴記者,她和母親交流後,母親得知原來還有免費或更優惠的渠道看劇,告訴女兒自己再也不會看付費短劇了,以後只看免費的劇。

無獨有偶,江蘇的王女士(化姓)也有著類似的經歷,她61歲的父親王先生為追短劇花了不少錢。

王女士說,2023年底,其父親發現賬戶里多了一大筆支出,而且「不知道花到哪裡去了」。王女士看了父親的手機,發現他的大筆支出是給短劇充了值。父親向她解釋,一開始只需要充1分錢,後來不知為何竟花了那麼多錢。王女士向平台投訴想追回費用,只退回了幾十元。

四川消費者李女士也會在空閑時間看短劇,她告訴記者,有的短劇會用「充值免廣告」的方式促使觀眾付費。廣告時長約1分鐘,和一集短劇的時長差不多。李女士說,她一開始會看廣告,後面等煩了,「廣告時間比劇還長」,覺得一集的錢也不貴, 還是充了值。

「解氣爽劇」在關鍵處暫停,觀眾不禁掏腰包

杜女士的觀看記錄顯示,她追過的短劇有「總裁夫人帶崽……」「萌寶來襲……」「大小姐在娛樂圈……」等。記者打開其中一部劇,開幕一串紅色大字佔據了屏幕的一半:「商業大佬在董事會上痛哭流涕,只因……」。劇情在一串響亮的耳光聲和一句斥責聲後戛然而止,隨後彈出按鈕:「解鎖當前劇集。」

記者點擊解鎖圖標,跳轉到充值界面,可以選擇花費「12鑽」解鎖一集,或購買「44鑽」「561鑽」等價位的套餐,一次性買得越多,每集越優惠。記者點擊「解鎖本集12鑽」,頁面跳轉到鑽石充值頁面,人民幣2元可兌換「12鑽」。

記者注意到,這些短劇都有相似的套路:在劇情關鍵處戛然而止,留下懸念,觀眾只有充值才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在福建某高校讀大二的小周告訴紅星新聞,從大一下學期到大二下學期,她為追短劇花費了500餘元。「在看短劇的時候不能思考,只覺得很爽。」

而此類「狗血土味爽劇」,並非只受年青人青睞。78歲的湖南消費者謝女士告訴記者,原先她愛看電視劇,後來家裡的電視讓給了孫子看,她就會在有空的時候刷短劇,「小品、情感、歷史、喜劇、偶像劇等等,都愛看。」

四川消費者楊女士今年67歲,她說,在自己刷劇入迷的時候,會忽略老伴催促端菜的聲音。楊女士告訴記者,那些劇讓她覺得很「解氣」,會在播廣告的時間寫下評論:「把那個負心漢揍一頓就好了,女生不能這麼傻。」

楊女士說,她20歲時結婚,婚後家務幾乎都是她承擔,這讓她感到疲倦。當看到短劇女主「逆襲」時,自己也會有一種「取得成功」的錯覺。

短劇的評論區里,網民們打出一串「玫瑰」和「愛心」表情。有留言寫道「好看,下一集」,點進留言的帳號,主頁上的影片里,一頭白髮的「叔叔」「阿姨」分享著自己的日常。

律師:雙方都受合約約束,扣費提示應醒目

老年人追短劇花費成千上萬元,子女發現後是否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紅星新聞,家屬若想要求平台退款,可以提供證明短劇平台違法的證據,否則雙方應當受到支付時顯示的合約約束,不可隨意解除合約、要求退款。短劇平台如果已經明確告知短劇的具體價格、收費方式,則無法要求退款。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認為,老年人屬於特殊群體,在網絡付費方面,理應受到法律特殊保護。若收費的形式為自動扣費,應當有單獨的提示,而且一定要醒目,否則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趙良善指出,假若平台未盡到在顯著位置醒目提示的義務,或者該自動扣費服務條款被認定為霸王條款,那麼自動扣費服務將被定性為無效,老人可基於以上兩點理由要求平台退費。

趙良善提醒,消費者在點擊提示窗口時也要審慎,熟稔合約內容,對存疑的條款要按下暫停鍵,切不可盲目地點擊選項。

(原標題:《淩晨3點還在充值,老人追短劇一天花費500元 能否要求平台退款?律師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