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超八千萬元,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原副主任孔祥喜受審

新京報訊 7月22日,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孔祥喜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孔祥喜利用其擔任淮南礦務局謝一礦礦長,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煤炭供應、融資借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8474.7193萬元人民幣,其中4564.0575萬元未遂。

公訴機關認為:

公訴機關認為,孔祥喜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孔祥喜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孔祥喜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宣城市直機關工作人員、被告人近親屬等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