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教授性騷擾博士屬實,將面臨哪些法律處罰?律師詳析三大焦點

來源:瀟湘晨報

7月21日晚,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在讀博士生王某實名舉報其導師王某元教授(文學院原黨委書記兼副院長、博導)一事引起眾多關注。

王某稱王某元教授於2022年5月21日對其進行性騷擾且強製猥褻,並要求與其發生性關係。遭到其拒絕後,該教授在今後兩年多時間里對其進行打擊報復,並威脅其不能畢業。

王某發佈了一個長達近1小時的影片,呈現相關錄音、聊天記錄及其他相關證據。

7月22日晚,在當天早晨發佈聲明稱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後,中國人民大學通報了相關調查結果: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經研究決定,給予王某某開除黨籍處分,撤銷教授職稱,取消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撤銷其中國人民大學教師崗位任職資格,解除聘用關係。同時,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並將問題線索依法反映給有關機關。

22日晚,瀟湘晨報記者也就此事件涉及相關法律問題請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主任萬淼焱律師進行詳析。

一、依據在讀博士生王某提供的錄音、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除涉嫌強製猥褻外,王某元還涉嫌哪些違法犯罪情形?可能面臨怎樣的處罰?

萬淼焱:依據目前王某公開的2022年和今年7月17日的兩次證據,王某元還只涉嫌強製猥褻。因王某元雖然提出了發生性關係的要求,但在沒有強行發生性關係的動作行為下,應只視為強姦的犯意表示,而不能視為強姦的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

當然,因王某隻披露了部分證據,希望王某在配合學校和公安機關,把手上的證據全部交出,由警方來甄別王某元到底是只受治安處罰的普通猥褻行為,還是應受到刑事處罰的犯罪行為。

二、學校依法將有關線索反映給相關機關,這在王某維權的法律程序上會有哪些作用?

萬淼焱:中國人民大學今天(7月22日)發的《情況通報》中,表明會將問題線索依法反映給有關機關。在涉高校性騷擾的學生維權,往往呈現出沒有輿論時會被漠視,有輿論時校方又過度迅速,甚至把強姦、強製猥褻等刑事犯罪歸結為性騷擾,以師德師風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普遍情形之下,必須為人民大學實事求是的公正點讚。

在通常情況下,警方在接到人民大學的線索反映後,會立即組織專班開展立案前期調查,只要達到有犯罪事實且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並在其在管轄範圍內,我相信對王某元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製措施,以北京海澱警方的工作能力,警情通報會在近期發出。

警方介入後,王某便取得了治安案件受害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身份。希望王某密切配合警方的調查取證,也可聘請律師擔任其代理人。

三、高校學生如遇相關情況,有哪些維權建議?

萬淼焱:學生如遇相關情形,需要做到:1、問清楚自己的內心,與老師是否存在愛而不得而想要報復的情形。如果是,我的建議坦然地按照成年人之間的情感糾葛來處理。我們碰到的因愛生恨卻被女生一氣上頭而指控性騷擾的案件中,學校啟動了調查程序但當事人越來越焦慮,最後在老師方出示大量學生的糾纏、示愛證據後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報復心態,把原本三個月失戀期一過便可放下的情感糾葛背上自己是個誣陷者的終身包袱;

2、確實是性騷擾或者性侵犯時,冷靜下來,收集好證據。像王某這樣的錄音、錄像證據都是有效的;

3、高校學生因受教育程度高,收集整理證據的能力並不差,一定要有邪不壓正的心態,將證據交給學校或者警方,一定要相信公正,堅信自己的人格與老師是平等的,自己有天然的對自身性權利的控制和捍衛能力。

瀟湘晨報記者 吳陳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