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通報:多位國家傑青、長江學者,因請託、抄襲,被處理!

7月19日,科技部在官網發佈了《關於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有關項目評審請託問題處理的通報》、《關於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有關項目申報書抄襲問題處理的通報》,據通報,就孫倍成在南大(國家傑青)工作期間請託問題,東南大學趙遠錦(國家傑青)因協助請託被處理,4位評審專家因未報告、迴避被處理;4人因項目申報書抄襲問題處理,共計10人被處理通報。其中包括多位國家傑青、長江學者,涉及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農大等一眾高校、機構等。通報全文如下:

關於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有關項目評審請託問題處理的通報

近期,科技部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有關項目評審請託問題進行了核查,依規作出了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1年7月,孫倍成在南京大學醫學院附屬鼓樓醫院工作期間,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了2021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查,孫倍成通過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蒐集、分析潛在的評審專家信息並實施請託、「打招呼」,尋求對其申報項目予以關照。其中,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邵宗澤、河南省科學院生物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劉仲敏、湖南師範大學楊榮華、西南林業大學劉愛忠作為該項目評審專家,接到請託後未按規定向評審組織方報告,也未主動申請迴避。東南大學趙遠錦為孫倍成實施請託提供了協助,並在科技部核查有關違規問題過程中,違規聯繫孫倍成並透漏相關調查情況,妨礙調查核實工作。科技部已依規終止了該項目評審程序,該項目未獲資助。

依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託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等,禁止孫倍成7年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禁止趙遠錦5年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禁止邵宗澤、劉仲敏、楊榮華、劉愛忠3年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上述人員均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評審中「打招呼」「請託」嚴重干擾了評審秩序,給潛心研究的科研人員造成了困擾,對科技界整體形象和國家科技創新事業發展造成了惡劣影響,必須堅決製止、嚴肅懲處。科技部堅決以「零容忍」態度對待評審請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打擊一起,對因請託行為所獲得的各類科研項目等,一經查實,堅決予以撤銷。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關規定,「評審專家、評審工作人員等收到請託的,應當及時主動向評審組織者、承擔者或有關監督部門報告,並提供相關線索、證據等。未及時主動報告的,一經發現,按接受相關請託進行處理」。

請廣大科研人員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恪守準則,強化擔當,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評審環境和風清氣正的創新生態。

關於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有關項目申報書抄襲問題處理的通報

近期,科技部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有關項目申報書抄襲問題進行了核查,依規作出了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趙然在項目申報中抄襲問題

2023年6月,中國農業大學趙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了2023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查,其申報書在主要指標、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創新點等方面抄襲了其他已立項項目內容。科技部已依規終止了該項目評審程序,該項目未獲資助。

趙然的行為違反了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要求和科研誠信相關規定。依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禁止趙然3年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並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二、張濤在項目申報中抄襲問題

2023年8月,品源(隨州)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張濤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了2023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查,其申報書在主要指標、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創新點等方面抄襲了其他已立項項目內容。科技部已依規終止了該項目評審程序,該項目未獲資助。

張濤的行為違反了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要求和科研誠信相關規定。依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禁止張濤3年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並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三、張曉晨在項目申報中抄襲問題

2023年6月,甬江實驗室張曉晨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了2023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查,其申報書在主要指標、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創新點等方面抄襲了其他已立項項目內容。科技部已依規終止了該項目評審程序,該項目未獲資助。

張曉晨的行為違反了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要求和科研誠信相關規定。依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禁止張曉晨3年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並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四、陳豪泰在項目申報中抄襲問題

2023年6月,中國農業科學院蘭州獸醫研究所陳豪泰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了2023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查,其申報書在主要指標、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創新點等方面抄襲了其他已立項項目內容。科技部已依規終止了該項目評審程序,該項目未獲資助。

陳豪泰的行為違反了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要求和科研誠信相關規定。依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禁止陳豪泰3年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並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上述問題也暴露出有關單位履行法人主體責任不夠,對科研人員的日常誠信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對項目申報書的審核把關不嚴。科技部已約談上述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令其嚴格落實科研誠信建設各項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基石。科技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和各地方持之以恒抓好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強化對抄襲、剽竊、造假等科研失信問題的主動監測和監督檢查,加大懲處力度。

從事科學研究的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要切實扛起法人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單位科研人員的教育引導和監督管理,主動發現、嚴肅處理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廣大科研人員要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珍惜學術聲譽,恪守科研規範,堅守誠信底線,強化責任擔當,為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貢獻力量。

來源:科技部官網。內容僅做學術分享之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涉及侵權等行為,請聯繫我們刪除,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