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取消新房銷售限價,業內:商品房價格將更多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

7月31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佈關於取消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的通知。通知顯示,經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門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進行指導,開發企業按照自主定價進行銷售、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備案)手續。

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總經理梁波濤指出,鄭州此次政策調整後,房地產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場回歸高度市場化運行,與此同時,鄭州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保障房+商品房」的住房雙軌製運行格局逐步建立,促進鄭州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速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越來越多的城市發文取消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

根據中指研究院統計,今年以來,瀋陽、蘭州、鄭州、寧德等城市明確不再實施新建商品銷售價格指導,即取消銷售限價,另有陽江、珠海、蕪湖等地優化限價政策,如縮短備案價格調整時間間隔、取消樓層差價限制等。

此外,杭州和上海則在土拍環節對新房銷售限價進行調整,其中,杭州目前則僅保留核心區域新房銷售限價;上海第三批次商品住房用地出讓公告中也未提房地聯動價,但出讓文件要求競買房企需要簽署競價承諾書。承諾包括理性競價,嚴格遵守房地產市場管理的相關規定,按要求實施地塊開發等後續工作;項目符合銷售條件後,向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銷售方案和「一房一價」備案,自願承擔市場風險。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認為,取消限價後,商品房價格將更多地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換言之,市場供大於求的區域,房企如果想加快項目銷售節奏,就必須在房價上有所調整。房企自身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經營狀況來靈活調整價格。對於樓市來說,並不意味著房價就會全面下降,相反部分市場供應量少,並且需求量大的戶型產品價格,還有可能出現小幅上漲。但總體來看,在當下市場弱復甦的環境下,加之房企回款壓力偏大的背景下,房價向下調整優化的空間依然存在。

張波認為,取消限價與中國目前正在構建的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方向吻合,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於房地產發展的精神保持一致,房地產「雙軌製」的發展路徑,既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以滿足工薪群體的剛性住房需求,也要求能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而採用市場化推進,正是配合多樣化的改善性需求的產品的根本手段,只有新房價格的市場化,才能推進開發行業在建設過程中更注重對用戶的研究,用不同價格段的產品來迎合不同客戶的需求。另一方面,從三中全會的方向來看,已經明確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取消限價的行為也是因城施策的直接體現,預計後續將會有更多城市跟進這一政策,以加快房地產市場走出調整期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