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誘騙暑假工套路不斷:以高薪誘騙、偷換工作崗位、剋扣薪金

圖/ic圖/ic

「說好去的電子廠,結果讓我們去送貨。」

「約定好工時費25元一小時,最後只有14元一小時。」

「入職前後收取各種體檢費、押金、住宿費和打掃費,走的時候不退押金。」

6-8月正值暑假,有不少大學生希望通過勤工儉學的方式增加收入、鍛鍊實踐能力。然而,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發現,有不少「黑中介」在多個平台上發佈虛假招聘信息,以高薪為誘餌吸引大學生去求職,求職者去了之後發現實際情況與招聘不符,並存在不退押金、惡意辭退等情況。

有受騙者告訴貝殼財經記者,自己曾被中介要求留下做招聘專員後,發現中介公司虛假招聘都有「一套話術」。

針對此類騙局,律師表示,對於中介提供虛假信息,未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和地點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約法的規定。且如果中介以高薪為誘餌,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使求職者產生錯誤認識,並因此支付費用,這種行為可能構成詐騙罪。

關於平台責任,律師認為,發佈招聘信息的平台應加強相關招聘信息的審核,以減少虛假信息。

誘騙

黑中介高薪誘騙暑假工,實際與招聘有多項不符

6月中旬,19歲的大學生小程從某招聘平台看到一則「百事可樂招聘」信息,工作內容為從事可樂等飲料外包裝、貼商標、打日期碼等工作,薪金在180-210元/天,地點為河南鄭州,招聘人顯示為「潤賢人力」的趙女士。

在和中介溝通後,小程和朋友隨即從家出發前往鄭州面試,面試成功後,小程被指定到一家醫院體檢,並被收取178元的體檢費,「體檢前告訴我們會報銷,但是體檢完後才告訴我們入職滿一個月才能報銷體檢費!」

不僅如此,當小程前往中介指定的地點集合入職時,卻發現商量好的崗位並不存在,「到了集合地點後,有人介紹崗位,我們發現並沒有之前談好的在百事可樂貼標籤的崗位,而且他提供的很多崗位都是招聘長期工,我們並不符合。」

與中介協商後,小程最終前往極兔快遞做物流分揀,「入職後,又交了押金、住宿費和打掃費,一共140元。」

小程提供的一份「員工須知」顯示,從事分揀、掃瞄等崗位的薪資為17元/小時,裝卸崗位為19元/小時,若入職為暑假工,薪金為10元/時,三個工作日自己離職或被辭退無薪資。考慮到已交納178元的體檢費,小程最終簽下了這份員工須知,「但是只有我們乙方的簽字,甲方是空白的。」

小程提供的一份員工須知顯示,暑假工的薪金為10元/時。

不僅如此,小程發現工作時間由約定的白班變成了晚班,工作的第一天,小程因低血糖在崗位上暈倒,第二天就被公司通知其已被辭退。小程還告訴記者,自己朋友所在的宿舍也有4個人因「幹得慢」被公司辭退,而中介向其承諾的48小時內退還押金,自己至今也沒收到。

同樣是大學生的多多(化名)告訴記者,7月底,自己在某短影片平台上看到一則「南京電子電器廠」的招聘信息,在聯繫上發佈信息的中介後,對方表示,所要去的電子廠薪資22元/小時,「包吃住,入職滿月報銷車費。」

然而,當多多來到中介指定的南京某地點後,卻發現事情充滿了「欺騙」,「之前說要白底照片,後面突然收藍底照片,讓我們交30元,後來還讓我們交280元的被縟押金!而且給我們安排的工作並不是之前談好的電子廠,而是去美團優選送貨。」多多表示,由於和中介溝通未果,自己微信被中介拉黑,押金也沒能要回來。

胡亂收費、工作地點和工時費與約定不符、白班變晚班、無故開除……黑中介高薪誘騙暑假工套路貫穿著招聘的整個環節。

貝殼財經記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不少人發帖表示,入職前後,會被中介要求繳納所謂的「保險費」「被縟費」「押金」「複印費」等費用,且工廠地點與約定的不符,中介會以「人招滿了」「不需要人了」等理由,將求職者分配到其他工廠。同時,有求職者稱,黑中介還會以高薪誘騙,但實際薪資和約定的並不一致,「和中介簽的協議約定的25元/小時,但和工廠簽的合約給14元/小時。」

一名廣西的大學生告訴貝殼財經記者,自己被黑中介哄騙簽訂了「套路合約」,根據委託書,自己的身份證交由中介保管,「中介以23元一小時的高薪哄騙我去廠里就職,一天工作12個半小時,然而全天站班手腳痠痛地幹了73小時,最後才得到45元,還不知道錢是怎麼扣的!」

冒充

黑中介冒充工廠人事,有招聘稱月入8000元

7月26日,貝殼財經記者添加了多多口中的中介,這名「HR-人事部祖主管」自稱為南京立訊的人事,學生若從事暑假工,工時費在22元/小時,可包吃住,一天工作時間在10-11小時。當記者詢問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時,對方表示,需要繳納體檢費和宿舍押金,工作滿一個月後可報銷體檢費和路費。

一中介稱自己為工廠人事,招聘暑假工薪酬為22元/時。

記者發現,在和立訊的溝通中,「祖主管」變成了吉寶通訊的人事,其要求多多前往集合面試的地點和發給記者的一致。

當記者要求「祖主管」出示其在立訊精密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的任職證明時,對方發來一張寫著「立訊集團外企招聘部」的工牌,工號及姓名均打碼。當記者詢問其真實姓名時,對方表示,「這就不方便了。」

當日,為求證「祖主管」真實身份及招聘等信息,貝殼財經記者撥打了立訊精密科技電話,截至發稿時並未接通。

7月26日,小程發來的截圖顯示,此前其所投遞的「百事可樂招聘」崗位信息已下架,經小程的確認,發佈該信息的公司為河南潤賢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當日,記者撥打了該公司的電話,截至發稿時,電話並未接通。

天眼查顯示,與河南潤賢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相同電話的公司達到216家。

記者在抖音看到,多人發佈電子廠招聘的相關信息,有招聘稱「小時工26-28元/小時,一個月260-308個工時」,每月薪金在6760元至8620元之間,待遇方面還包括長白班、坐班、包吃包住等。而「HR-人事部祖主管」在該平台上的帳號「瑤瑤工廠日記」發佈的招聘信息顯示,電子廠薪資一天兩百六,月綜合280工時,兩頓免費工作餐。

有不少受騙者稱,自己是通過招聘網站看到的暑假工信息,通過受騙者曬出的線索及記者在招聘網站上看到的信息,記者發現,這類招聘的發佈者多為人力公司,招聘界面顯示為代招、派遣,工作地點有電子廠、食品廠、物流公司等。

大學生貝貝(化名)告訴記者,自己在某招聘平台上應聘瀋陽萊科迪物流有限公司的分揀員,招聘信息顯示,分揀員的薪資在8400元-8500元/月,還可包吃住。但當貝貝到達瀋陽後,卻發現招聘企業並非物流公司,而是當地的一家名為瀋陽鑫東信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中介機構,「這家中介公司面試我之後,說不安排我去做分揀了,讓我留在他們這裏當招聘,並讓我繳納450元的住宿和夥食費,說干滿一個月給退,後面還說如果幹不滿一個月也會還我剩下的錢。」

貝貝稱,該公司一員工告訴她,入職後公司會提供一個招聘平台的帳號,當有求職者來瀏覽和諮詢崗位時,就按照公司提供的話術來回答,「當時我問另一個員工,如果有求職者過來發現工廠和他諮詢的不符合怎麼辦,這個員工說那就拖著。」

貝貝表示,當時一同面試的其他三個大學生雖然被安排去做了物流分揀,「但半天后就被打發回來了,然後也被安排做招聘。」貝貝稱,一天后,四人意識到該招聘可能是騙局後,便離開了公司,「對方承諾5天后會退還提前繳納的450元費用,但直到現在都沒有退還,而且不再回覆我的信息。」

天眼查顯示,瀋陽鑫東信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和瀋陽萊科迪物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為楊帥,兩家公司分別成立於2024年4月和6月,該公司並未披露電話和郵箱。

一名勞務中介告訴貝殼財經記者,目前珠三角以及長三角地區各勞動密集型產業已經飽和,「大部分崗位已經被高考生還有6月底放假的高校生佔用」,該人士表示,有些中介會讓學生冒充長期工去工廠應聘,並要求學生支付一定的費用辦理「假薪金流水」證明其「已畢業」,但「80%的概率是進不去的」。該人士還提醒,工時費20元/小時的崗位屈指可數,更不用說高至28元/小時的崗位,「基本可以判定是騙子了。」

違法

黑中介誘騙求職者涉多項違法,招聘平台擔何責

7月底,疑似「上百名西安大學生找暑期工被騙」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據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消息,經初查,涉事企業陝西星啟遠帆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存在未經許可擅自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違規預收費用等行為。目前經開區勞動維權部門已責令涉事企業暫停經營,並退還預收費用;待調查清楚後依法依規處理,如發現涉嫌犯罪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儘管有很多警示和案例曝光,但不少大學生仍然受到黑中介誘騙,原因幾何?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很多大學生存在經濟壓力,希望通過暑期工作賺取生活費、學費或其他開銷,對高薪工作的需求迫使他們忽視潛在的風險。同時,部分大學生對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缺乏瞭解,對於招聘信息的真實性辨別能力較弱,容易相信高薪的誘惑。再加上黑中介的手段越來越隱蔽和多樣,他們通過虛假廣告、虛假承諾等手段迷惑求職者,使求職者難以辨別其真偽。

劉凱律師指出,中介以高薪誘騙求職者前來工作,但實際工作地點、薪酬與約定或合約不符的行為涉及多項違法行為。

「如果中介通過虛假信息誘騙求職者簽訂合約,屬於合約欺詐行為。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對於中介提供虛假信息,未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和地點的行為,劉凱律師認為這違反了勞動合約法的規定。且如果中介以高薪為誘餌,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使求職者產生錯誤認識,並因此支付費用,這種行為可能構成詐騙罪。

對於中介收取押金、收押金不退的行為,劉凱律師指出該種行為屬於違法。「我國勞動合約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中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求職者押金,這種行為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劉凱律師建議,當求職者碰到以上情況時,應儘可能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如招聘信息的截圖或記錄、中介與求職者的溝通記錄(如微信聊天記錄、郵件往來等)、簽訂的合約及付款憑證(如押金支付憑證)等。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天彬律師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有的中介在招聘過程中嚴重違背誠信原則,求職者可以要求退費,可以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可以去法院起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巡查、處理此類亂象。

關於平台責任,藍天彬律師認為,招聘平台應加強相關招聘信息的審核,減少虛假信息。如果繼續出現大量虛假信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約談這些平台,要求進一步加強監管,落實主體審核和信息公示等義務,加強違法行為自查自糾,督促中介改正違法行為。

7月31日,相關招聘平台官方客服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公司會對招聘信息進行審核,若求職者發現實際情況和招聘信息不符,可對招聘信息或涉事公司進行舉報,平台也會審核舉報材料,如果情況屬實,會對相關崗位和涉事公司進行處理。

另一家線上招聘平台的客服則回應稱,會對招聘信息如薪資進行審核,但無法監督到線下企業非法收費的行為。但如果求職者碰到虛假招聘,可聯繫人工客服進行舉報,平台會根據舉報材料對崗位和公司進行審核,若舉報情況真實,也會對涉事公司進行相應的處理。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韋保雅 編輯 陳莉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