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山西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保護和發展黃河流域
山西日報新媒體記者侯璡 實習生孟煜報導 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是傳承中華文化基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必然要求,是增進人民福祉、促進沿黃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8月2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佈會,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山西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做發佈。
近年來,山西省委、省政府科學提出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要實驗區的目標任務,在水土流失治理、生態環境保護、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等方面採取了有效措施,成效明顯。但我省黃河流域經濟社會發展還有不少薄弱環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資源型經濟特徵依舊明顯,生態環境脆弱,水資源短缺且過度開發,黃河文化內涵挖掘不夠深入,文化產業體系亟待健全。
此次審議通過的《條例》共9章77條,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規劃與管控、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汙染防治、促進高質量發展、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保障與監督等內容。
其中,《條例》為了「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提出科學精準確定生態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提高黃河各支流的水質,提高黃河流域森林覆蓋率,減少水土流失強化河流排汙管控,消除農村黑臭水體,開展河段清淤疏濬,實施雨汙分流,推動礦山生態修復,要求企業開展清潔生產,鼓勵水汙染防治技術研究等多項有效措施。
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段寶燕表示,《條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我省黃河流域面臨的突出問題,對於推動國家戰略在我省落地見效具有重要意義,將為我省實現黃河流域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