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兩醫生被吊銷執業證:過度用呼吸機致患者感染後死亡

來源:澎湃新聞

因過度使用呼吸機,導致患者繼發多重耐藥菌感染後死亡,河北邯鄲兩名醫生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8月3日,在這起醫療事件中死亡的患者的家屬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已收到邯鄲市衛健委的處罰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邯鄲市衛健委依法查明,兩名涉事醫生未遵守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對患者使用呼吸機的過程存在過錯,該過錯與患者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是導致患者死亡這一後果的主要原因。

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而被處罰的這兩名醫生,分別是邯鄲市第一醫院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主治醫師閆秀萍。

邯鄲市第一醫院呼吸二科。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供提供邯鄲市第一醫院呼吸二科。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供提供

患者在醫院死亡,家屬質疑過度使用呼吸機導致感染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0年6月,年近九旬的患者張靜華因發熱到邯鄲市第一醫院老年病二科住院治療,診斷為重症肺炎、Ⅰ型呼吸衰竭等症狀,此後轉入該院呼吸二科。

當年7月3日,張靜華出現「心動過速」等症狀,呼吸二科醫護人員為其使用有創呼吸機。

「管子從我媽的鼻腔插到肺裡面,外面接個呼吸機呼哧呼哧的,代替人的肺。」張靜華的兒子孫樹森告訴澎湃新聞,上呼吸機當天,他母親的血氧飽和度多次檢測為96%至99%,並未出現呼吸衰竭,不明白醫院為何使用「有創」呼吸機。

張靜華老人生前在邯鄲市第一醫院住院治療。張靜華老人生前在邯鄲市第一醫院住院治療。

後來接受澎湃新聞電話採訪時,邯鄲市第一醫院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解釋稱,當時張靜華老人身體狀況很差、肺部感染嚴重、存在低氧,醫護人員結合她狀態不佳、營養不良等綜合因素,才上了呼吸機,「他(家屬)可能會說各項指標都正常,但包括她一些影像的檢查,包括我們的護理記錄當中,都顯示她有血氧下降,這樣我們才採用插管上呼吸機。」

據孫樹森介紹,他母親上呼吸機兩三天后,由於難以忍受噪音,便拽掉了呼吸機。此後10天的5次痰液檢查,均未發現真菌感染。

當年7月15日,張靜華的血氧飽和度顯示正常——多次檢測為96%至99%,但醫護人員再次對她「經鼻氣管插管,接有創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

「醫生說用呼吸機養養肺。」孫樹森回憶:「當時我們不懂,以為真能養肺呢,那就養吧。」後來他諮詢醫學專家才明白,有創呼吸機是患者不能自主呼吸時才用來維持生命的,「哪能養肺呢」。

張靜華在邯鄲市第一醫院呼吸二科使用呼吸機治療一個多月,肺部陸續感染曲黴菌、鮑文不動杆菌等多重耐藥病菌,診斷為Ⅱ型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等,因病情加劇轉至重症醫學科,5天后死亡。

孫樹森說,他後來才瞭解到使用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的風險,包括可能引發肺部感染、患者產生呼吸機依賴等。他認為,其母親被過度使用呼吸機,是導致其肺部感染最終死亡的主要原因。

司法鑒定認為醫方存在過錯,兩名醫生被處罰

在與醫方溝通協商不成後,2023年7月,孫樹森向法院起訴邯鄲市第一醫院。

審理此案的邯鄲市叢台區法院委託司法鑒定機構對邯鄲市第一醫院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進行鑒定。司法鑒定認為,患者張靜華住院期間症狀一度好轉,後來在持續氣道開放、使用呼吸機後,繼發多重耐藥菌感染、真菌感染。

司法鑒定意見指出:邯鄲市第一醫院對張靜華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該過錯與張靜華長時間氣道開放、使用呼吸機繼發多重耐藥菌感染、真菌感染,致重症肺炎、臟器功能衰竭死亡,存在因果關係,是導致該後果的主要原因。

2023年9月,叢台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邯鄲市第一醫院承擔原告損失70%,判其賠償23萬餘元。一審判決後,原告上訴。

當年12月,邯鄲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在一審認定事實的基礎上,還認定醫方在使用呼吸機前未履行告知義務,也未取得患者及近親屬的書面同意。該院判決邯鄲市第一醫院承擔80%賠償責任,賠償原告損失26萬餘元。

2024年1月,孫樹森將醫院賠償的26萬餘元,全部捐獻給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有些人說我是‘醫鬧’,說我打官司是為了錢。」孫樹森說:「我就是要為我母親討個公道而已。」

此後,孫樹森繼續向衛健部門舉報邯鄲市第一醫院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主治醫師閆秀萍。

2024年7月29日,邯鄲市衛健委對郭瑞霞、閆秀萍作出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邯鄲市衛健委依法查明,郭瑞霞、閆秀萍對患者張靜華進行脫機及繼續開放氣道、使用呼吸機的診療行為負主要責任,該診療行為存在過錯,「該過錯與患者長時間氣道開放、使用呼吸機繼發多重耐藥菌感染、真菌感染,致重症肺炎、臟器功能衰竭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是導致該後果的主要原因。」

閆秀萍的處罰信息還包括——未按規定告知患者機械通氣的醫療風險。作為張靜華的管床醫生,閆秀萍在被投訴後從邯鄲市第一醫院辭職。

邯鄲市衛健委認為,郭瑞霞、閆秀萍均違反醫師法的規定——未遵守臨床技術操作規範,造成醫療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該委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吊銷二人的醫師執業證書。

邯鄲市衛健委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註明,如不服處罰決定,可申請行政複議或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

患者張靜華死亡至今已四年,這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經歷了法院一審、二審和行政機關處罰。控告人孫樹森認為,涉事醫生的行為還涉嫌構成醫療事故罪,便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邯鄲市公安局叢台區分局叢台西派出所的受案回執顯示,8月3日,孫樹森報稱的張靜華醫療事故案,該單位已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