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孩騎行摔倒被車碾壓身亡,相關工程公司:涉事路段還未驗收
來源:頂端新聞
記者 汪璟璟
近日,河北一男孩騎行時意外摔倒被對向車道汽車碾壓身亡的影片在網上熱傳。經頂端新聞記者核實,事發地位於河北容城縣賈光鄉南後台村附近。8月14日下午,頂端新聞記者聯繫到賈光鄉人民政府,工作人員表示公安部門正在調查中,容城縣公安局政務部門也表示事件正在調查。
據瀟湘晨報報導,事發路段相關工程招標公司工作人員稱此工程還未驗收,容城縣交通運輸局也稱此路段未進行移交。
村民:事發道路還在施工中
頂端新聞記者在相關影片中看到,8月11日上午6時許,一名騎行者在接近中線時不小心摔倒進入對面車道,之後遭對向行駛汽車碾壓。另外兩條影片顯示,倒地被碾壓的騎行者是一位男孩,影片中男孩躺在地上,頭部周邊有大量血跡。
8月13日,經河北容城縣衛健局信息宣傳組確認,男孩經搶救無效死亡。
8月14日下午,頂端新聞記者聯繫到一位事發地附近的村民,他向記者確認,出事道路是當地的防洪堤,目前是施工方未完工未交付使用的狀態。針對此說法,頂端新聞記者先後聯繫了容城縣交警大隊和容城縣交通局,工作人員都回覆稱不清楚情況。
上述村民告訴頂端新聞記者,附近村民基本都清楚道路還在施工中。該村民還表示,事發前,事發道路的第二條路口被人挪開,目前這條路已於今天早上再次被封鎖。
「我們每天早晚都有人上去乘涼,如果沒有偷越的車輛還是很安全的,畢竟單車電動車不會給人造成多大傷害。」該村民告訴頂端新聞記者,該條道路位於雄安新區和定興縣交界,來往車輛較多,因為道路沒有紅綠燈和限速,很多人會選擇走這條路。
頂端新聞記者在當地居民孫先生拍攝的影片中看到,事發路口是被封鎖的狀態,道路旁多處也有限速15km/h的標識,現場還有施工的吊機在作業,現場也有寫明「所有人員車輛禁止入內」的標語。
孫先生告訴頂端新聞記者,該條道路北面是河,南邊是雄安新區,道路還未完工,基本沒有減速帶,「它左右兩邊的所有上下口基本上都是封死的。但是東馬營這邊有一個口是開著的,到了白溝那塊有一個口也是開著的,別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堵死的。」孫先生表示,有個別的開口是村民為了便利,把封死的口捅開後上這條道路。
律師:路段設有禁行標誌路障,司機可能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事故的現場影片經網絡傳開後,引發了眾多網民的關注。其中有網民稱先前有人勸說過男孩父親,表示男孩太小不適合騎行,但對方未接受網民建議。也有網民稱,司機行駛的道路是未交工驗收路段,理應承擔其法律責任。
上述接受頂端新聞記者採訪的村民和孫先生都表示,此條道路上騎行車輛較多,「這些騎行的一般都是在淩晨的4、5點鍾出發,到南後台歇十分鐘左右,然後往回走,基本上在早上7點到7點半以後,(路上)基本就沒有騎車的人了。」孫先生表示,道路施工人員大約在上午8、9點開工。
針對眾多網民關注的事故責任劃分的問題,頂端新聞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劉凱表示,如果該路段明確設有禁行標誌、路障等,司機仍然擅自進入未開放的道路,並因此發生事故,司機可能會被認定為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而在未開放的道路上騎行,男孩及其監護人可能也會被認為有一定的過錯。
如果男孩在未開放的道路上騎行,尤其是未遵守安全規定或進入明顯不安全的路段,男孩可能被認定有一定的過錯,但鑒於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特殊保護,其責任通常較輕。監護人有責任確保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下活動。如果監護人允許孩子在未通車的道路上騎行,尤其是明知該路段不安全的情況下,監護人可能會被認為未盡到合理的監護職責,從而承擔一定責任。
劉凱表示,在未開放的道路上組織騎行活動,組織者應充分評估道路的安全性。如果組織者未能確保活動在安全的環境中進行,未告知參與者潛在的危險,或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可能被認定為疏忽,進而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外,如果事發路段屬於未驗收的施工路段,工程的業主方和施工方未在未驗收的道路上設置足夠的路障、警示標誌或封閉措施,導致車輛或行人誤入,工程方可能會被認為未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從而承擔較大的責任。如果事發路段屬於施工區域,且施工方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未及時封閉道路,施工方可能被認定為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過失,進而承擔責任。
針對該事件的最新進展,8月14日下午,賈光鄉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和容城縣公安局政務部門都回覆頂端新聞記者稱,此事件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