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煒星,破壞營商環境,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8月21日,遼寧通報開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情況。

其中有遼寧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上官煒星在金融領域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

據通報,2008年至2023年,上官煒星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請託並收受財物,為企業在銀行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多次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破壞營商環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上官煒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上官煒星(資料圖)上官煒星(資料圖)

2023年12月18日消息,上官煒星被開除黨籍。

經查,上官煒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財物;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為他人在獲取薪酬方面謀取利益;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推進項目、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上官煒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上官煒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曆顯示,上官煒星出生於1957年,2005年任遼寧省國防科工委主任、黨組書記,2008年任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2016年任遼寧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