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的細節⑳|性別比失衡的情況下,想生男孩的人會少些嗎?

#性別比失衡情況下想生男孩的人會少嗎#【生育的細節⑳|性別比失衡的情況下,想生男孩的人會少些嗎?】#性別比失衡下想生男孩的人會少嗎# 我國長期以來存在著較為強烈的重男輕女觀念,當性別比失衡帶來男性婚姻市場競爭壓力增大,生育兒子的成本隨之升高,這種傳統生育觀念是否會因此而發生改變?

近期,發表在人口學領域重點期刊《人口學刊》的論文《性別比失衡是否會削弱男孩偏好?》介紹,研究發現地級市層面100名女性人口相對應的男性人口每增加10人,個體具有男孩偏好的概率平均下降2.24%。並且,性別比上升顯著推遲了男性初婚年齡,而對女性初婚年齡無影響;對於婚姻支付壓力越大、承受婚姻支付能力越低的個體,性別比上升對其男孩偏好的負向影響程度更大且更顯著。

研究認為,性別比上升增加了男性在婚姻市場的競爭壓力,男性及其家庭需要承擔更高的婚姻支付以提高自身婚配競爭力,從而導致生養男孩的潛在成本上升,並因此抑制了男孩偏好。

該文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講師賀特狀、經濟學院2023屆本科畢業生鄭思嵐和侯奧璿。文章採用2015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與2016年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CLDS)數據,基於婚姻市場供需視角、婚姻擠壓理論和生育成本收益理論,討論了地區性別比對個體男孩生育偏好的影響。

在機制分析部分,賀特狀等人發現性別比上升顯著推遲了男性初婚年齡,並且性別比上升僅在高房價收入比和高結婚花費收入比地區顯著抑制男孩偏好,同時性別比對個人收入或家庭收入較高的個體、有二套房或有小汽車的個體的男孩偏好無顯著影響。這些結果均支持性別比失衡通過加劇男性婚姻市場競爭壓力從而影響生育偏好的假說。該文將樣本按照個體和地區層面的不同特徵劃分為不同的子樣本進行分組回歸和異質性分析,結果發現性別比上升對男孩偏好的負向影響在低年齡段、低學曆、已有多個兒子、始終非農戶口的人群中和西岸地區的作用更強更顯著。

具體而言,從個體差異看,結果顯示地區性別比對個體男孩偏好的抑製作用在15-45歲人群中更強更顯著,可能是因為高年齡段人群生育機會較少且通常有著更為根深蒂固的傳統性別觀念;也可能是因為低年齡段群體正經歷婚姻市場競爭,有著更加切身的體會。低學曆群體中地區性別比與個體男孩偏好顯著負相關,高學曆群體中二者無統計意義上的顯著關係,可能是因為學曆高的人群薪金回報率更高,個人經濟狀況更好,故承受婚姻支付壓力的能力也更強。

從區域差異看,結果顯示性別比對男孩偏好的抑製作用在西岸地區最強最顯著,在東區地區較為顯著,而在中部地區不顯著。現有關於婚配競爭壓力的研究表明我國西岸地區適婚男青年面臨的婚配競爭壓力最大,並且西岸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後,承受高額婚姻支付的能力較差,因而性別比對男孩偏好的抑製作用在西岸地區最強。

賀特狀等人在文章中稱,綜合研究結論,人口性別比存在一種類似生物學的「負反饋調節機制」——男孩生育偏好導致的地區性別比失衡加劇了婚姻市場競爭,而這又會削弱人們的男孩生育偏好。因而,從長期來看,我國性別比或許能夠自動回歸到一個較為合理的區間。但這並不意味著地區性別比失衡不需要關注、重視與治理。相反,這種所謂「自然合理」的回歸是通過扭曲婚姻市場競爭、提高婚配支付來完成的,背後隱藏著的是當代年青人及其家庭對於高額結婚成本的負擔,不但不利於居民生活幸福感的提升,還會對宏觀經濟運行產生負面影響,如推高房價、扭曲儲蓄行為、抑制消費、降低生育率等。此外,通過婚姻市場競爭壓力的變化實現被動自發調節往往週期長、見效慢。綜上所述,政府和社會有必要採取更積極的措施緩解人口的性別結構失衡問題。

最後,這篇論文給出這兩方面建議:

一是應重視預防性治理和根源性治理。面對我國人口結構仍嚴重失衡的既定事實,不能完全依賴婚姻市場競爭所產生的被動自發調節,而應採取賽前分析性措施進行積極主動治理,持續有效遏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不斷攀升趨勢,促進未來出生人口及總人口性別均衡。具體而言,政府可以通過定期且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向公眾傳達性別平等觀念及其重要性,營造性別平等的社會氛圍;同時將性別平等觀念融入社會政策各個方面,如通過教育獎助金、同工同酬等經濟激勵措施,支持女性接受教育並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提高女性的經濟地位和自主權;此外,還可建立性別失衡問題的監測和評估機制,禁止和懲治性別歧視帶來的違法犯罪行為,如丟棄女嬰、拐賣兒童等。引導整體社會價值觀朝著男女平等的方向轉變,從源頭上弱化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從而實現人口性別比回歸常值。

二是應實施差異化治理。關注到性別失衡問題存在個體及區域差異的現實,結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區特點進行專項治理,如鼓勵村委會和居委會開展針對性的性別平等宣傳教育活動,提供欠發達地區女嬰醫療衛生保障服務,在欠發達地區建立相關幫扶機制增強養育女孩的信心等,從而提高性別失衡問題的整體治理效率。